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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春市项目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时间: 2019-11-07 19:27 来源: 市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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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字〔201983  2019919

​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抢抓国家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扩投资稳增长利好政策,扎实做好“十四五”重大项目的谋划、储备、包装、申报等工作,积蓄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宜春市项目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  组   长:蔡清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周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韩   林    市发改委主任

                林良友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曾义城    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王宁辉    市公路局副局长

                朱忠林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向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邬柏根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易志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林   兰    市教体局调研员

                姚永龙    市卫健委副调研员

                邱建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龚雄毅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朱卫生    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

                黄思贵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周声荣    市民政局副局长

                易延玲    市文广新旅局副局长

                雷   敏    市重点办主任

                毛系元    市投融资办专职副主任

                邹进勇    教体新区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肖   燕    宜春供电公司总经理

                蔡伟琴    市发投集团董事长

                郭建斌    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欧阳勇    市国投集团董事长

                熊小军    市交投集团董事长

                陈见华    市旅游集团董事长

                黄继红    市创投公司董事长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由韩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雷敏、市财政局毛系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项目谋划、包装、申报、组织实施等事项。

  各县(市、区)、“三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成员单位都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责任科室,落实联络人员,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本行业项目的谋划、包装、争取和推进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各县(市、区)、“三区”管委会负责跟踪对接上级重大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加强项目谋划,立足本地长远发展需要,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的重大项目;密切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发行等政策措施,策划、包装、申报项目争取支持。

  2.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本行业国家、省有关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等,结合宜春实际和行业发展需要,积极谋划、研究提出本行业今明两年及“十四五”期间建设的重大项目(可以是同类项目打捆),并提出建设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主要是平台公司)报市政府审定,协助项目实施单位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会同项目实施单位找准切入点,将在建或处于前期工作阶段的项目,策划包装成符合专项债券发行等扶持政策支持方向的项目,并加快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申报条件。

  3.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各项报批报建手续,科学制定施工组织,推进项目加快建设;积极对接国家和省政策,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项目策划包装成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落实申报条件,努力争取上级支持。

  4.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涉及项目报批报建审批的职能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解放思想、积极作为,帮助项目尽快办理审批手续,对急需争取上级支持的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办理,帮助项目尽快获取相关支持性文件,确保项目按要求及时上报。

  5.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研究国内外宏观环境,跟踪掌握国家政策和有关工作动态,及时传达有关政策信息,指导和帮助相关单位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加强向上汇报沟通,努力争取更多支持。

  三、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在2019年9月23日17:00之前,将本地本部门成立项目专项工作组情况及其联络人员名单报市项目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联系人:彭明豪,联系电话:3266759,电子邮箱:ycfgwtzk@163.com)。

  2.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市属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情况,以及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项目推进情况,报市项目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3.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抓紧开展项目谋划推进工作,特别是要积极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有关政策,尽早梳理提出争取支持的项目清单;项目实施单位要克服“等靠要”思想,抓紧备齐报批报建所需的申报资料,报相关部门审批,对推进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认真协调解决,自身确实难以解决的,及时报请市政府协调解决。

  4.市项目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项目谋划推进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对接政策,集思广益,共同研究、策划包装项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特此通知

  附件:1.宜春市“十四五”重大项目谋划汇总表.docx

            2.宜春市对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拟报项目汇总表.docx

  2019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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