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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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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宜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宜春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yichun.gov.cn/index.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统计局网管办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837室,邮编:336000,电话:0795-3271630)。 

一、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认真贯彻实施《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其六项配套制度,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宜春市统计局历来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党组正常的议事日程中,着力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和完善了《宜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宜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宜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宜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信息安全审核力度、提高统计信息时效性。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及数量 

2012年我局在宜春政务网上主动公开信息191条,同比增长4.4%。自宜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以来,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了概况信息(包括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介绍、领导讲话)、统计工作(包括统计工作动态、文件通告)、统计数据(包括月度数据、年度数据、统计快讯)、统计法规(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统计法制建设、其他有关文件)、分析研究(包括统计分析、统计公报)、人事管理(包括公务员考录、人事任免、人员选聘)、普查专题(包括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企业一套表(包括市县动态、通知通告、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热线电话、问题解答)、统计制度、统计常识等10个大类27个小类的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 

1、通过宜春政务平台公开。 

2、通过宜春统计内网和统计信息网(外网)公开。

2012年,我局统计内网共发布各类统计信息1529条,同比增长25%。其中,统计快讯700条,市县统计动态518条,统计分析285条,文件通知、统计公报及其他26条。

2012年,我局通过宜春市统计信息网对外发布各类信息190余条。其中,宜春市及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和历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都做到了按时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截至2012年底,我局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1条。内容主要涉及市、县国民经济年度和月度数据,及其他统计数据。受理方式主要通过宜春市政务平台网或宜春统计信息网申请,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并全部在政务信息网上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的情况。自2008年政务平台开通以来,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自2008年政务平台开通以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接到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少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有的信息质量还不够高、适用性不够强;有的信息报送的题材和范围较窄,不少有价值的信息没有及时得到公开。2013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研究新问题,捕捉新情况,加大信息报送力度。二是深入实际,加强调研,形成高质量的统计信息和分析,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宜春市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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