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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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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在全市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324

 在全市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在全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宜春政务服务网(以下简称“三单一网”)工作,推动我市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三单一网”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10号)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和行政行为,创新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以便民利民为目的,大力推进“三单一网”工作,努力实现权责事项集中进驻、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数据资源集中共享,努力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水平,提升全市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推动我市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建设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将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履权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在政务服务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和“清单之外无职权”。以清单为依据,打造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包括公共服务,下同)、阳光政务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全市政务服务统一导航、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互动、统一评价,实现“办事一张网,服务零距离”。通过“三单一网”建设,政府部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依法执政、简政放权、提高效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更好地调动和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工作原则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以梳理行政权力、改造办事流程、打造一流平台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和架构规划“三单一网”工作,市县两级分别负责本级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梳理、编制和本级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

  (二)全面部署,同步推进。开展行政清理、便民服务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再造,同步升级改造全市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建设本级政务服务网,实现全市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事项的“一站式”服务和“一张网”联动运行。

  (三)统一标准,共建共享。制定全市政务服务网标准规范,实现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与全市网上审批系统、全市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对接和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

  (四)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各项行政权力必须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定依据、实际工作中却在行使的行政权力,纳入重点清理范围。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具有相应管理权限。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力,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权力依法调整,其责任须作相应调整。

  (五)简政放权,透明规范。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编制市县政府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接受社会监督。科学设置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明确和规范各岗位的行政权力及其行使过程职责。

四、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

  (一)编制权责清单

1. 工作任务

  (1)权力清单。①梳理工作职责。本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各部门对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并逐项分类登记每项行政权力,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②开展职权清理。各部门在梳理行政权力的基础上,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对现有行政权力研究提出保留、取消、下放、转移、整合、提请上级调整的意见。③优化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各部门对保留的行政权力,要明确相应责任,并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要求,着力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运行流程,编制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每项权力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

  (2)责任清单。按照“权责要匹配、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原则,各部门根据政府公布的本部门行政权力,逐项拟出相应的责任事项及追责情形,即:逐项细化责任,明确责任事项、责任岗位、追责情形、责任设定依据等要素,建立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清单。

2. 清理对象

  开展行政权力清理部门共69个(见附件1),包括:

  (1)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其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2)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3)驻宜单位;

  (4)其他处级机构。

3. 清理范围

  列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备案、初审等事项去年已集中清理,不再列入)。

4. 清理标准

  在清理行政权力过程中,各部门对提出取消、下放、转移、整合意见的,应把握以下标准:

  (1)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依据的职权,一律予以取消。部门自行发布的文件,不得作为职权设定和行使的依据。虽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相互冲突矛盾,以及没有管理对象、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权,可按程序提出修改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议。

  (2)下放。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应当由设区市级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外,其他行政权力按照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就近便捷管理优势,提高管理服务效率的原则,一般下放县级政府管理。

  (3)转移。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制定、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预警、行业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推广、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和协调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法定由行政机关承担的除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水平能力的评价、认定等,原则上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非行政许可类相关资格、资质管理,按国家标准清理,无依据的应予取消。如果社会组织暂时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可以设定1—3年的过渡期(社会组织培育期),过渡期满予以转移。

  (4)整合。确需保留的职权,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具有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确认等情况的,按照提高管理效率要求进行整合。

5. 完成时限

  今年6月底前公布市政府行政权力总清单,9月底前公布市政府责任总清单;7月底前公布县(市、区)政府行政权力总清单,10月底前公布县(市、区)政府责任总清单。

6. 方法步骤

  先建立权力清单,再建立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工作从2015年3月下旬开始至6月30日结束,责任清单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1)权力清单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动员培训阶段(2015年3月下旬)。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市编办举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培训班,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自查自清阶段(2015年4月1日至4月15日)。各部门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自查本部门实施的行政权力并提出清理意见,认真填写《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理情况登记表》(附件2)和《提请省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附件3),分权种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总结此次全面清理行政权力情况,撰写清理工作报告(包括清理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于4月15日前报市编办(含电子版)。各部门所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没有权力事项的部门实行零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的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报送,并注明共同实施单位。各部门报送清理意见时,需同时报送项目依据文本。

  审核论证阶段(2015年4月16日至5月30日)。由市编办牵头,组织力量对各部门报送的清理意见逐项审查核实、研究论证。在审核论证过程中,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县级政府、有关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经审核论证后,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核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清单报审阶段(2015年6月1日至6月15日)。市编办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审议稿)》报市政府审定。

  权力公布阶段(2015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审议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依次在市政府、市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部门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责任清单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部门自拟责任清单阶段(2015年7月1日至7月15日)。各部门根据公布的行政权力逐项拟出相应的责任事项及追责情形,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于2015年7月15日前报市编办(含电子版)。

  审核论证阶段(2015年7月16日至8月31日)。由市编办牵头,组织力量对各部门报送的责任清单逐项审查核实、研究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清单报审阶段(2015年9月1日至9月15日)。市编办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责任清单,报市政府审定。

  清单公布阶段(201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责任清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依次在市政府、市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各部门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编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服务业办要积极主动,及时对接,进一步完善市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跟进,制定并完善好本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三)清理和编制便民服务事项。坚持以“便民服务高效”为原则,待省印发了统一制定的《便民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填报指南》后,各地各部门要参照省里要求,全面梳理承担的便民服务公共职能,在4月下旬前完成对本部门(单位)便民服务事项的清理,填写《宜春市便民服务事项目录表》、《宜春市便民服务事项信息采集表》,统一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进行汇总、审核。6月底前,市、县(市、区)两级要同步完成本级《便民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并会同市政务信息化办,将编制好的便民服务事项录入到本级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栏。

  (四)改造升级网上审批系统

  按照“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网运行、确保可并联的事项实现并联审批、确保部门各自专业系统与网上审批系统实现对接、确保网上审批系统高效应用推广”的要求,抓好原有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将涉及项目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及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全部由串联改为网上并联审批办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务信息化办,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在网上联合办理,确保市本级在2015年9月底前网上审批系统上线试运行,年底前正式运行;县(市、区)2016年4月底前上线试运行,6月底前正式运行;2016年底实现市、县(市、区)两级联网运行。

  (五)建设宜春政务服务网

  按照全省统一承载网络和应用软件,统一标准规范和身份认证,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统一页面设置和版面风格,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等成品牌一体化、服务规范化、体验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密切配合市政务信息化办,将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平台、市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网上办事大厅实行无缝对接,实现“一张网”联动运行和“一站式服务”。确保2015年底前市、县(市、区)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并尽快将政务服务网延伸到乡镇(街道)、村(社区)。

五、责任分工

  (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由市编办牵头,抽调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脱岗集中办公。分5个组,即综合组和四个审核组,并邀请若干专家参与审核论证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 综合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文稿;负责归集、梳理、研究各审核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统一提出答复意见;负责督促各部门如期完成自查自清、意见反馈;负责审核论证权责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和网上公布等工作。

  2. 审核组:负责审核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权力与设定依据的匹配性,设定依据的合法性,权力事项的合理性,以及责任清单的规范性、准确性,并逐项提出审核意见。

  3. 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审查审核组审核后的行政权力分类和清理的意见。

  市编办:其他行政权力(行政调解、行政监督检查、政策标准制定、内部管理)。

  市法制办: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

  市财政局: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属其他行政权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奖励、行政确认。

  行政权责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审核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市服务业办配合。

  (三)清理和编制便民服务事项。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

  (四)改造升级网上审批系统工作。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市政务信息化办配合。

  (五)建设宜春政务服务网工作。由市政务信息化办牵头,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三单一网”工作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权责边界、促进简政放权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是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地、各部门要成立“三单一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选派和抽调熟悉法律、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三单一网”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解放思想、自我革命,突破部门圈子、打破利益藩篱,围绕“三单一网”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制订时间安排表,加快推进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在2015年4月20日前将“三单一网”工作方案报送市“三单一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274327)。承担牵头任务的单位要担负起责任,做到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承担具体任务的单位要多方位、多角度地听取意见,共同研究、共同编制、共同认可,确保每项事项都符合法律规定。

  (三)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推进“三单一网”工作要上下联动,加强衔接。市政府各部门要针对管得过多过细的问题,立足“减”字当头,最大限度地取消下放行政权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省、市各部门下放行政权力的衔接落实,突出接、放、管三个方面,提升自身承接能力和监管水平。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政府职责关系,各地认为省、市政府应进一步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可集中提出,由市编办协调解决;各地认为需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集中交由市法制办统一研究按程序办理。网上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由省统一开发设计(个性需求在该系统实施部署时由各地向开发商另行提出,协商解决);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由省统一版面设计和标准规范,市本级要利用已有基础设施、审批系统和应用平台完成本级政务服务网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跟进,主动衔接。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调研力度,研究解决好共性问题,开展专项考核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推进。

  (四)加强沟通,密切合作。“三单一网”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复杂性的工作,涉及部门多、类别多,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机构编制部门要指导权力总清单和责任总清单的梳理、审核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负面清单工作;行政服务主管部门要清理和编制便民服务事项工作,并会同政务信息主管部门做好网上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和网上审批系统的改造工作;政务信息主管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加强本部门权责清单的梳理和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各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借鉴学习,交流经验,共同推进“三单一网”工作开展。

  各部门在本通知下发后3个工作日内将负责权责清单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市编办。

  办公地址:市政大楼0959室;  联系电话:3272005;

  电子邮箱:ycssgb959@163.com ; 工作QQ群:322383667;

  联系人:黄思贵

  附件:

  1. 市政府部门行政权责清理单位名单

  2. 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理情况登记表

  3. 提请省级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

  4. 有关行政权力解释


附件: 相关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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