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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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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府前路市政大楼,联系电话:0795—3273397,邮编:336000,电子邮箱:yczwgk@yichu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围绕重要政策公开,通过“宜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96件、规范性文件44件;围绕解读回应,发布重要政策解读信息68条,组织开展在线访谈15期;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开,按时发布市政府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围绕推动“双一号工程”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专栏,专题推送全市营商环境、数字经济方面重要政策、工作推进、项目落地情况等信息275条;围绕公开渠道拓展,以“宜春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继续推进“宜企问”“你建言我来办”等特色政民互动活动,着力推进市政府常务会议、疫情防控和营商环境督查等方面信息公开,2022年共编辑发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推文1241篇。

(二)依申请公开。常态化维护信息公开指南,确保信息公开申请各类渠道畅通。针对疑难问题,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含上年度结转0件),其中自然人40件、商业企业1件,申请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2022年全年我办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按照公文种类进行归集展示,提升搜索查询便捷度。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符合本办工作实际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内容保密“三审”流程,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内容审核,有效预防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统筹推进政府网站改造升级。全面完成政府网站IPv6升级改造,政府门户网站一、二、三级页面支持度达100%;推进市、县两级政府网站集约化改造升级,新增栏目更新预警、网络安全云服务、问卷答题系统以及适老化模式等服务功能。二是优化《宜春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和发行工作。2022年,共编辑出版《宜春市人民政府公报》6期,发行量3.2万余本,共刊登各类文件60余件,包含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各类文件、机构人事、文件解读以及政务动态。线上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微信公众号进行同步发布,线下加强公报查阅点建设,进一步扩大公报的影响力与传播效果。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围绕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引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对一些维护力量薄弱、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注销。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错敏信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各地各部门常态化做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强化监测抽查,对错敏字、错链进行实时监测报告,切实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和县(市、区)综合考核内容,强化对各地各部门的激励与监督。按季度组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项检查,对抽查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在全市进行通报。组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系统业务培训会、交流推进会,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注重收集群众意见,积极推行社会评价制度,通过广泛开展“政府部门开放月”活动、“你建言我来办”、政务公开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评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3

0

1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1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1

0

0

0

0

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0

1

0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案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案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新要求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统筹指导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下一步,将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着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加大政策解读考核力度,将政策解读纳入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未实现政策解读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签审的全部退回完善,把好解读第一关。同时,注重综合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开展解读,通过组织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等活动,因地制宜采取“干群面对面”“政策透明室”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精准性、有效性。二是着力提升“两化”建设水平。严格对标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着力将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在全面完成“十县百乡”试点任务的基础上,抓好经验总结以及提升推广等工作。同时,注重加强协调联动,及时跟踪问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市政府办公室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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