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宜春市税务局)编制完成。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宜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jiangxi.chinatax.gov.cn/col/col31072/index.html)进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文艺路8号,电话:0795-3997009,邮编:336000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22年,宜春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为更好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有力信息保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在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通知公告、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等各类信息1171条,在政府公开平台发布退税减税降费相关政策、通知文件22条,办理并公开市政协提案1件。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在省级以上媒体上稿243篇,其中:《人民日报》《央广之声》《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采用素材13条,有力弘扬了税务正能量。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流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8件,结转上年度1件,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完毕,目前未收到申请人关于该申请公开事项回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发布管理,严格执行《宜春市税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宜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宜春市税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系统与外部门数据共享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机关税收数据供应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税收数据对外提供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对外公开各类信息的责任部门、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精准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执法公示,专人负责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等公示渠道管理,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9条,行政许可信息3896条,上传音像资料219户(次),上传率达100%。加强咨询服务,积极解答群众咨询,共答复“12366”纳税咨询热线18141人次,答复市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诉求件602项,市税务局主要领导走进“12345”政府服务热线呼叫中心现场接听群众来电1次。加强新媒体建设,不断扩大“宜春税务”微博、微信影响力,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36期,微博账号发布信息402期,原创相关政策解读海报、视频被江西省税务局采用5期,微信公众号关注数量突破2万人大关。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自查自纠,对门户网站信息开展常态化“结对子找错误”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在主动查漏补缺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完善细化考核结果运用办法,切实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安全管理,对全系统终端、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互联网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采取现场核查、查阅资料、现场交流、实地勘察、技术验证等手段,对各县区局和派出机构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运维场地和人员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详细核查,有力保障政务公开信息数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宜春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还有待提升,在兼顾谨慎性和主动性上还要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还不够丰富多元;但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才不足,工作的专业性还有待提升。下一步,宜春市税务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对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主动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二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通过增加H5、图文、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政府信息传达力。三是更加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条例》《通知》等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岗位人员专业水平,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