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省局绩效管理考评要求,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此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我局将于2020130日前通过宜春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市税务局网站等渠道公布此报告电子版。对此报告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竭诚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文艺路8号,邮政编码:336000,联系电话:0795-3997009,传真:0795-3997132,电子邮箱:gszjycsswj@163.com)。

概述

2019年,我局在江西省税务局和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和政务信息化办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等工作任务开展政务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从而不断提升税务部门税收治理能力和执法能力。

(一)着眼减税降费,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一是深入解读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减税降费政策、增值税改革政策、个税改革政策等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二是利用网站、微信、微博、宣传视频、公布栏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各界进行政策宣传和普及,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有疑问的结果给予反馈,收到较好成效。市局领导作客“12345”政府服务热线,联合召开减税降费新闻发布会、参加“在线访谈”直播,推出主题沙画短片、采茶新剧、抖音视频等宣传产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在广开宣传渠道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的基础上,分类、分层级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政策解读、操作培训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懂政策、能申报、会操作。目前,减税降降费政策内外培训覆盖面均达到100%。对外开展了三轮宣传辅导,第一轮深化增值税改革一般纳税人宣传辅导总共1.98万户次,第二轮小微企业辅导11.35万户次,第三轮查缺补漏辅导16.21万户,共涵盖了29.54万户纳税人。对内针对全市税务干部、前台办税人员(含临聘人员)、12366坐席人员开展四场两轮税务人员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培训活动,累计培训8400人次,实现辅导培训面100%目标。四是做好诉求反馈工作。对纳税人的诉求,按照《国家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的通知》(宜税函〔201920号)的要求,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走访、座谈会等等活动收集纳税人的诉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处理小微企业的诉求和意见,定期对系统内的受理、办理、反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仔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通过建立问题清单和实行销号管理等方式强化整改提升;定期组织开展了对小微企业的回访,了解其对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的意见建议,确保机制更加顺畅落地生效。 

(二)贯穿三项制度,规范权责公开和税收执法。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示持有税务检查证人员,包括姓名、性别、税务检查证件号码,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由“重执法轻服务”向“执法服务并重”的转变,同时通过微信、电子显示屏和新媒体公示了税务处罚和行政许可等信息共1940条(项),在系统内树立“公开公正执法就是最好的纳税服务”理念,税务执法人员严格按职责、按权限、按时限、按规程办事,公开、公正、透明地开展税收执法成为一种自觉行动。二是通过税务公示制度将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办税事项、办税流程等事项一一以窗口形式展示,纳税人也可以通过快速查询功能找到办税类别,并在办税服务大厅通过公告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和“双随机”等平台对外公示,提供现场服务。确保了纳税人关注的行政处罚结果公示、行政许可结果公示、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结果公示、欠税公告等内容及时发布、及时更新,提升了公示内容“含金量”和“时效性”。三是通过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有效实施,促进了税收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三)依托宣传平台,助力民生发展和扩大税收影响。今年以来,我局推出一系列精彩纷呈的税收宣传活动。2月,市局主要领导接听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话;3月,与财政局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减税降费“在线访谈”活动,结合在大厅和人员密集的高铁站、机场、景区等制作宣传栏、电子屏、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制作播放减税降费税宣沙画等方式,广泛宣传减税政策,大力营造浓厚减税降费氛围。同时,利用“快闪”这一新形式宣传减税降费,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4月,正式启动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进入宜春学院和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其中主要包括 “税惠促发展 税宣进景区”活动、“税法进课堂,争做小小税收宣传员”活动、“减税降费有你有我”有奖征文活动、“减税降费在行动”系列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宣传等活动。9月举办的“税徽向党、减税为民”为主题的道德讲堂获得了市委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支持认可。税收宣传的形式更加丰富多样,不仅是宣传税收政策,我局上报的“用好‘微课堂’实现‘三级跳’和“关于实施减税降费确保应享尽享的调研报告”被省局作为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并作为设区市局唯一代表在税务总局减税降费专题调研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税务总局王军局长专门回信肯定我局减税降费工作。我局全年在经济日报上稿1篇,在江西日报上稿4篇,在中国税务报上稿38篇,在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和光明网等媒体上稿共96篇。中国税务报头版采用稿件、素材采用数量,在全省排名前列;在市委市政府相关内刊中上稿量居市直部门前列,积极营造了和谐共赢的税收舆论环境,进一步扩大了税收宣传的影响力。

(四)搭建信息载体,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建设。我局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明确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系统上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各方联动、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公开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市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持续强化了信息公开事前保密审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既保证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积极开展纳税信用评价。截止到目前,我局2019年度纳税信用评价A级纳税人共1054户,并通过门户网站、各办税服务厅、微信群等途径对外公示,公布信用评价红榜名单,同时将A级纳税人名单向宜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不断完善诚信激励机制,倡导依法诚信纳税好风尚,增强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了纳入法制审核范围的部分事项的标准并报省局备案,成立了市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具体工作要求、审核流程、相关文书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便于基层税务机关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更好地规范了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各项工作。四是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加强纳税信用联合惩戒。扩大信用联合惩戒的落实力度,定期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的纳税人信息,截至目前,已经向平台推送行政许可信息4877条,行政处罚信息110条。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违法案件曝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违法案件曝光制度。五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9年度,总局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27户企业,均已结案;省级重点行业随机抽查8户企业,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164户企业,部分已结案。通过市局外网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了2019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公布了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扩大执法社会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4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44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205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295.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纳税人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各县(市、区)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拓展等。

2020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条例》和省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紧盯我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并将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机制。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实效性。同时严把公开内容审核关、发布关,既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又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三是持续提升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信息公开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同时加强对县(市、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报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