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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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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省局绩效管理考评要求,我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此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我局将于2019210前通过宜春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市税务局网站等渠道公布此报告电子版。对此报告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竭诚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文艺路8号,邮政编码:336000,联系电话:0795-3997009,传真:0795-3930875,电子邮箱:gszjycsswj@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在江西省税务局和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以公开严执法,以公开优服务,以公开应关切,以公开提效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效提升了税务部门的公信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一)加大权责公开力度,扎实推进税收执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配合省局做好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公布工作。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制作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流程图,将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依法通过市政府服务平台、市地税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等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开了权力、职责、流程图,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了涵盖全市范围的“重点稽查对象库”、“非重点稽查对象库”、“异常对象库”和“人员库”, 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大力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通过协查系统、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录入11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向全社会公布,达到了对失信企业的威慑作用。三是抓好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科学评定A级企业615户,D级纳税人7243加大对诚信缺失的整治,将D级纳税人信用信息及相关企业行政处罚信息推送到全省信用监管警示系统等平台,有效营造全社会诚信纳税良好氛围。

(二)加大税政公开力度,积极助力民生保障。一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系列活动,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扎实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减税“大礼包”不折不扣地送到每家每户手中,全年累计办理减免税达59.04亿元,小微企业所得税实际受惠面高达100%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全市系统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共推出547项便民措施,通过“宜春税务”微信微博、税企QQ群,即时向纳税人发送最新政策,通过市局门户网站每月发布征期办税提醒。通过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微信和微博等渠道广泛宣传纳税人最关切的问题,全年编印20余万份最新税收宣传资料供纳税人阅读,将 “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跑”等新政内容传递至每位纳税人,举办纳税人学堂培训231场,累计培训纳税人1万余人次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核。今年共审定税收规范性文件9个,累计清理市级税收规范性文件18份,清理地方政府涉税规范性文件5份,发布公告6个;督促各县级税务局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5份,清理地方政府涉税规范性文件86份,发布公告24个。在“三定”到位后,清理市级涉及“三定”税收规范性文件2份,发布新公告3个。

(三)加大媒体协同力度,全面策应政府建设。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政务微信等重要渠道发布信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多样化传播方式,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认真抓好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在税收普法主题公园举行“税改春风润万千”税宣活动启动仪式,召开服务“一带一路”联席会议,开展“法治税务”主题采访报道,举办“一日小税官”体验等各类活动40多场,加强与主流权威媒体的沟通合作,主动提供有价值的税收普法宣传新闻线索,全年在省部级以上媒体用稿97篇,新华社动态清样采用素材3篇,机构改革经验做法及典型事迹六上新华社网站,做到了“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网络有言”,营造了和谐共赢的税收舆论环境,有效扩大了税收普法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强化重大事件、重要时间节点信息报送和编发工作,有效提升了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编发税务机构改革工作简报14期,编印机构改革每周、每日工作动态37期,市局在省局零报告用稿80余期90余条,居设区市局第2位,市委市政府相关内刊中上稿量居市直部门前列。

(四)加大自身建设力度,持续提升机关效能。一是夯实组织机构。我局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明确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系统上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各方联动、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根据新机构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科室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小组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并开展督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二是健全公开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市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持续强化了信息公开事前保密审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既保证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主动公开文件依法在市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部公开。三是强化培训指导。积极组织干部集中学习政务公开最新文件精神,强化了科室工作人员公开意识,积极参加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结合全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组织全系统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使干部职工准确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将信息主动公开流程纳入OA办公处理全过程,特别是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税收政策性信息坚持做到文件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三同步”。五是强化政民互动。今年以来,门户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受理纳税人咨询举报等信件共33件,通过12366热线为纳税人解答涉税问题1691件,全年处理轻微涉税举报103件,处理纳税服务投诉2条,纳税人对问题反馈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9%以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

2018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对税收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等,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在线访谈、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主动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

1.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过市政府新版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10条。

2.市局门户网站:通过宜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16条。

3.新闻媒体:通过传统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13篇,其中在新华社网站、《中国税务》《中国税务报》《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等省级以上媒体用稿36篇;在市级媒体用稿82篇。

4.自媒体:通过微信、微博及时发布最新涉税政策和工作动态221条(含转发);依托《明月税苑》杂志刊物这一载体,及时发布解读最新政策,开展工作宣传,积极献言献策,全年共编辑《明月税苑》5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接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3条,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社会和纳税人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各县(市、区)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有待丰富等。

2018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条例》和省局、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持续加大行政权力公开和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公开力度,持续抓好广大纳税人关心的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持续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机制。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措施,健全公开信息发布的部门协调机制,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严把公开内容审核关、发布关,既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又切实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三是进一步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和责任落实,加强对县(市、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060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2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8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1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办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2

单位负责人:江亚庆

审核人:曾春

填报人:

唐震

联系电话:0795-3997028

填报日期: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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