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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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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此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将于2016年2月1日前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地税局网站等渠道公布此报告电子版。对此报告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竭诚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文艺路8号,邮政编码:336000,联系电话:0795-3930806,传真:0795-3930875,电子邮箱:ycdsxxgk@sohu.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和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充分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以公开明执法,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应关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有效提升了地税部门的公信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立足工作机制建设和教育培训,信息公开任务落实有力。一是夯实组织机构。我局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明确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系统上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各方联动、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小组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并开展督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二是健全公开机制。持续强化了信息公开事前保密审查,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既保证了纳税人的知情权,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共审定主动公开文件21件,依申请公开文件10件,主动公开类文件公开率达100%。三是强化培训指导。为机关各科室配发了《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手册》,通过集中学习《手册》和最新文件精神,强化了科室工作人员公开意识。积极参加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结合全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组织全系统50多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使干部职工准确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了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立足权力清单公开和案件曝光,税收执法权力阳光运行。一是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及流程。我局严格按照省局、市审改办的要求和部署,高度重视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及时转发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2015年第3号),逐条解读、全面公开、强化检查、严格责任,不断增强理解力、公信力、推动力、落实力。全面取消了4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各县(市、区)局全面取消了29项非行政审批事项,现仅保留4项行政许可项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进一步充实市局门户网站“权力清单”公开专栏,公开了现有的53项处罚权力,公布了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和一般程序流程图。自主研发了“税收执法权力管理系统”并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通过清权、确权、晒权、用权和评权五个步骤,建立执法权力公开、运行和监督三个平台,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宣传进户执法项目。积极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便民办税春风行、纳税人学校等进行广泛宣传,介绍税务机关规范进户执法的目的、措施和实际成效,公开已取消的进户执法项目清单。4月1日宜春日报一版刊登《宜春市地税系统唱响改革发展“好声音”》,宣传了宜春地税服务地方战略的政策举措,创新税收管理服务的好经验,依法治税、简政放权、改进作风的好做法。二是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我局严格执行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工作纳入年度全市地税系统绩效考评指标,在市地税局门户网站设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规定的标准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同时与工信委、国税局、人民银行、工商局等市直21个部门对接,成立了“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联络组,并按要求开展了案件曝光工作,有效提升了地税稽查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三)立足纳税信用公开和网站建设,公共管理服务质效提升。一是深化纳税信用信息公开。2015年,我局联合市国税局开展了全市纳税信用企业评定工作,科学评定了共管A级企业147户、B级5102户、C级3569户、D级206户;地税单管A级企业26户、B级596户、C级791户、D级14户。并在市局门户网站和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了纳税人信用状况。同时,强化纳税信用结果应用,落实激励措施,根据省地税局统一安排,给予了A级纳税人更多办税便利。全市各级地税部门共为A级纳税人组织开展定期服务52次,通过QQ群、微信等平台发布税收信息320条,提供纳税咨询70余条,上门服务45次,预约及延时服务63次,有效促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纳税遵从度。二是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栏,下设全局概况、计划规划、税收法规、行政许可、办税公开、地税收入、人事信息等14大类共33项信息公开专栏。2015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00余条,信息涵盖了税收法规、涉税公告、行政执法等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诸多内容。依托市局门户网站,创建了纳税人学校网站,开设网络教学、说税论理、网上调查等6个栏目,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税收知识学习、服务需求调查、意见建议征集等服务。并编发纳税服务电子书11期。

  (四)立足社会关切回应和政策发布,权威发布体系初步建立。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互动类栏目落实专人进行咨询回复工作,确保实现咨询回复的及时准确。2015年,我局门户网站共接受网友在线咨询6件,涉税举报5件,服务投诉1件,处理局长信箱信件13件,按时办结率达100%。积极做好舆情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与市级重要新闻媒体进一步开展合作,对全市范围内的涉税舆情进行实时监控和正面引导,并由市局舆情办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应。4月市局在日常监测中发现有部分不法分子借退税名义进行诈骗,传播面广,危害较大。我局舆情办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通过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微信等平台发出权威准确的契税政策解读和有关情况通告,取得了良好效果。全市地税系统全年共检测到涉税负面舆情2条,全部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全市涉税舆情总体平稳可控。二是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将信息主动公开流程纳入OA办公处理全过程。特别是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税收政策性信息坚持做到文件制定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三同步”。2015年,共制定和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3件,公开率达100%。

  (五)立足税收政策宣传和平台建设,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一是抓好税收宣传。对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并发布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出台的《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采用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微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形式进行公开发布,扩大涉税信息公开的影响力。7月9日“宜春地税360税税通”微信平台对《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进行了条文转发,通过发送流量红包形式吸引1130人对该条消息进行了阅读;在宜春地税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纳税服务投诉指南,方便纳税人操作,取得了良好反响。二是完善平台建设。继2014年我局开通“宜春地税360税税通”微信公众平台以来,我局不断扩大其影响力,6月5日的《中国税务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报道。全系统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拓宽税收宣传渠道,积极打造纳税人满意的精品级“微信服务”。全市通过微信平台共发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纳税服务规范相关宣传信息240余条。充分发挥12366服务热线的答疑解惑作用,热线话务服务总量达1400余次。统一规范了办税服务厅服务环境、硬件设施、服务制度、服务质效等建设,明确了自助服务区、资料取阅区、咨询服务区以及政务公开设施等规范化建设标准。全市各级地税办税服务厅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采取发放办税指南、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公开税收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纳税服务标准,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 

  2015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对地税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等,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在线访谈、税收宣传月等形式主动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69条,转发上级涉税政策118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 

  1.宜春地税门户网站:通过宜春地税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69条。其中公开全局政务信息214条,公告3条,人事信息28条,组织收入4条,行政许可6条,网上调查2次,意见征集3次;同时转发上级涉税政策118条,处理在线咨询6件,涉税举报5件。

  2.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过市政府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23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和涉税政策13条(含公告3条),发展规划2条,工作动态180条,收入数据4条,人事信息28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同时转发上级涉税政策118条。

  3.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747篇,其中总局两刊54篇、江西电视台15条、省局内刊及网站505篇、市级媒体162篇。

  4.新闻发布会:9月9日,我局举办了“移动地税”上线仪式,邀请30位企业代表和30纳税人代表现场体验。9月29日中央电视台二套财经频道《交易时间》栏目播出了“移动地税”正式启动的相关报道;新华社、中国经济导报、江西日报等25家媒体记者现场报道上线仪式;人民网、中国政府网、央视网、央广网、人民政协报、中国税务报、中国改革报、中国经济导报等全国50余家媒体重点报道,其中《信息日报》以专版的形式进行了专题报道。

  5.税收宣传月:我局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本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结合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全市地税系统共印发税收宣传资料3万余份,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刊用信息100余篇,其中《中国税务报》和《中国税务》4篇、江西电视台先后对樟树、丰城、高安、万载、上高、奉新、靖安、袁州等地的税宣活动进行了报道;省局内刊及网站19篇、宜春电视台6条、宜春日报15篇;在《明月税苑》和市局网站设立专栏,刊发信息46篇。税收宣传沙画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认可和兄弟设区市局的转载点赞。《大山税官》摄影作品在《宜春日报》以特刊专版的形式登出。

  6.杂志刊物:我局依托杂志刊物这一载体,及时发布解读最新政策,开展工作宣传,积极献言献策。全年共编辑《明月税苑》6期、《宜春地税信息》19期、《地税专报》2期,《地税专报》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同时面向纳税人编发了纳税服务电子书12期,受到了纳税人的高度赞扬。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严格按要求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申请按时回复。本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社会和纳税人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尚待进一步拓展。

  2016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条例》和省局、宜春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探索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大事项信息发布机制和应急预案,强化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二是抓好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继续抓好行政权力和重点领域公开,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持续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指导。强化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和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信息公开相关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我局在我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和市政府政民互动处置系统共收到各类信件16件,均按规定环节流转并做到了及时办结、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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