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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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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化对地税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明〔2012〕12号)要求,我局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宜春市地方税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此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将于2012年3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地税局网站等渠道公布此报告电子版。对此报告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竭诚做好有关服务工作,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北路893号,邮政编码:336000,联系电话:0795-3593085。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2011年,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在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机制,明确责任,细化管理,扎实推进,结合全市地税工作实际,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2008年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根据局领导班子的调整,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林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小组科学设定了目标体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序进行。一是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对各类文件落实情况实施督察,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发布协调以及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走上精细化、制度化轨道;三是由监察部门负责落实公开内容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结合业务管理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全市11个县(市、区)地税局按照市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出台了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系统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在2008年制定了《宜春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宜春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宜春市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宜春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宜春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宜春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落实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渠道,公开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重要信息,明确了市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办理流程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重要内容。2009年我局大力健全完善《关于规范文件公开和解读工作的通知》、《宜春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立了《宜春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制度》,强化了公开责任。2010年我局继续规范文件公开和解读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制度,对已公开内容的所有原始资料和信息公开后的反馈意见留存归档。为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1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和省地方税务局的指示,严格落实《宜春市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具体划分到各职能部门,并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细化了考核评估标准,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2008-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均已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2011年我局高度重视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继续深入推进地税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为“十二五”开好局、地税系统“创新创先创业年”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深入领会《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字〔2011〕101号)、《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办发〔2011〕12号)的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税务局的各项要求,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一是进一步大力公开涉税惠民信息,着力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制定并及时公开了《宜春市地税系统“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做好了《支持工业经济全面升级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30条》、“两房一改”税收优惠政策、新车船税法、新个人所得税法、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促进就业扶持政策、“两税”政策法规的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以及“两税”职能划转工作开展情况、12366热线建设、工业园区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调整、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开展情况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分类监管,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抓好了《宜春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落实,强化了信息发布的安全性管理,按照规定对政务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严格规范了文件公开和解读工作,对公开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进行了严格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文件解读“三同步”制度,做到了对凡需公告社会的重要税收政策、单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及其他涉税事项的文件与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深化公开信息内容的审查机制,认真落实了保密审查职责,做好了政务信息和政民互动处置系统咨询回复件的审核工作,切实做到了既让人民群众知晓政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又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杜绝了泄密事故的发生。

三是进一步健全执法风险机制,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落实了省局最新发布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清理,科学分档设限,细化量化了自由裁量空间,公开了裁量标准。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向省局和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审定县(市、区)局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9个,对5个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提出了修订意见。强化了绩效考核指标监控工作,清理删除系统中设置不合理和未及时删除的岗位1603个。严格执行《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办法》,加强法制培训,排查执法风险,完善防范措施,梳理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修改和完善了《行政职权目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了电子监察系统,在全系统共清理岗位职权目录131个,查找风险岗位风险点429个,制作并公开了岗位风险防控流程图49个,评定了岗位风险等级和效能达标点,促进了税务行政执法的公开、公正,对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起到了较好作用。

四是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决策部署,把风险岗位廉能管理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创新型工程,以廉促能,以能增效。开发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网络评价软件,搭建了网络评价平台、教育平台、监督平台,完善了网上廉能管理投诉平台,构建了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管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主动预防、超前防范的廉能管理机制,强化了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局长到普通员工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公开向社会“亮相”,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强化了内部事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干部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基建工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按月编制了征管数据报告,按季编制了数据质量报告。加强了预决算、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基建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细化条目,积极开展了公务员津贴补贴、公务用车、“小金库”等“五项工作”专项治理活动。按照中央、省政府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合理有序地做好了公开公务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准备工作。

五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我局积极做好了面向社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维护与管理,以本级政府网站为主阵地,全面实施及时、动态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向社会和广大纳税人提供翔实、全面的政府信息;根据信息公开内容,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了规划,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版面和内容,使网站成为沟通信息、办税咨询、税法查询、政策学习、网上办税、社会监督等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积极推进了面向干部职工的局域网建设,以内部行政事务及管理为主,全方位地发布各种相关信息,提高内外相应、主辅联动、功能相对的政务信息质量。在充分利用网站载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利用报纸、电视、电台,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继续创新政务服务方式,畅通政务服务渠道。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电子大屏幕、电子触摸屏以及各类公开板等服务设施,发挥好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等在政务服务中的作用。建立了税企联系制度,定期开展了纳税人需求与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了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措施,融洽了征纳关系。积极推进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筹建工作。全面落实了简易申报与征期、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导税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信息服务、维权服务、首问责任制等制度,完善了纳税咨询管理制度,推行了纳税咨询限时回复公开承诺。我局将继续配合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做好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整合工作,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

2008年派2人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共2次。2009年通过召开全市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现场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大力宣传。2010、2011年,我们都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并利用各种培训班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及时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能力,确保了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

2011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对地税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等,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信息查阅点的形式主动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49条,累计公开663条,较上年增长52.04%。

(二)信息公开形式

1、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过市政府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等进行公开累计达663条。其中包括以市局公告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条。

2、宜春地税门户网站:围绕全市地税中心工作,以纳税人和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关注社会民生,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税法宣传,开展网上办税,增进征纳互动,提升税务部门形象和纳税服务水平。结合税务网站的改版建设,着力强化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服务等功能。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5条,回复各类咨询投诉58人次,受理网上申报4000余户。我局依托“局长信箱”、“在线咨询”、“涉税举报”、“服务投诉”、“网送税法”、“在线调查”等栏目,形成咨询服务、投诉举报、意见征询互动平台,积极搭建与社会公众“零距离”交流的互动桥梁。

3、新闻媒体:我局积极加强与《江西日报》、《中国税务报》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加强地税工作的宣传报道。2011年全市地税系统在《中国税务报》发布新闻47条、在《江西日报》发布新闻19篇、在江西电视台发布新闻14篇、在《江西地税》和省局网站发布406篇。在省级、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稿件达535篇。积极依托新闻媒体,组织了“三入三访促和谐”、“万名干部下基层、和谐稳定进乡村”、“为市民解忧、促城区和谐”集中行动月、“三同四民”和“十要十戒”活动,举办了发票知识培训班、税法宣传课堂,做好了《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的宣传辅导工作,编印发放了《宜春市地方税务局支持工业经济全面升级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30条》等宣传资料,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覆盖面。

4、《宜春地税》内刊。我局充分利用这一内部刊物的宣传功能,根据中心工作及政策发布等的需求,及时开辟相关专题,适时发布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税收征管制度等应予公开的税务信息、税收新闻。我局2011年按月编发《宜春地税》12期。

5、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级办税服务场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6条,累计2682条。在全市14个各级办税场所设置了公共信息查阅点,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12个。通过办税服务厅中的触摸屏查询系统、办公场所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服务热线等设施,向纳税人公开各项税收政策法规及税收执法权运行的规定、制度、办法和流程等。查阅点主动公开电子政府信息3165条,累计10989条;纸质信息2543条,累计9056条。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次213人次,累计1044人次。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92件,累计386件。

6、税收宣传月:我局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促进本市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方式,结合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通过“发票维权春风行”、“庆建党九十周年 重走秋收起义路”、“纪念税收宣传月20周年税企恳谈会”、“纳税服务体验日”、“税岁平安自助游”和“税收发展民生”剪纸、书法、摄影作品巡回展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1年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市局电话和传真、各级办税场所现场申请等方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累计1条。

(二)办理情况

2011年已答复0条,待答复0条,累计已答复1条。其中“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答复数”0条,累计1条。

(三)“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答复数”的政府信息情况

“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等答复数”的1条政府信息系2009年政府信息不存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于2008年制订的《宜春市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规定,信息公开办公室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费用的收取依照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除此以外,不收取或变相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收费。我局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未对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与社会和纳税人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获取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对此,我局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二是继续细化公开项目,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继续增强公开内容的实效性、针对性,继续加强对各税(费)种以及税收(费)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涉税事项的指南和程序、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等信息内容的公开,重点加大涉税惠民政策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继续拓展信息采集渠道,突出信息采集的目的性、实用性,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审核和监督机制,创新公开形式,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公布重大政策变化和涉及民生的税收信息,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四是继续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我局将一如既往地按照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办法》,牢固树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理念,积极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渠道建设,着力为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速推进幸福宜春建设服好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1年我局在市政府政民互动处置系统共收到信件10件,均按规定环节流转并做到了及时办结、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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