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及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今年10月启动了全省第二批“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并在各地积极申报基础上,经过资料初审、实地核查和网上投票等环节,共遴选出以下15个县(市、区)和50个乡(镇、街道)为第二批“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为进一步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如对以下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省“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91-88919592;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省政府办公厅)。
一、第二批“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
红谷滩区、安义县、瑞昌市、德安县、湘东区、余江区、章贡区、定南县、高安市、丰城市、广信区、德兴市、永新县、新干县、宜黄县。
二、第二批“五型”政府建设示范乡(镇、街道)
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西湖区桃花镇、进贤县文港镇、新建区溪霞镇、南昌县幽兰镇、东湖区墩子塘街道、湾里管理局太平镇。
九江市:柴桑区新塘乡、共青城市苏家垱乡、永修县虬津镇、庐山市白鹿镇、彭泽县马当镇。
景德镇市:昌江区丽阳镇、浮梁县三龙镇、珠山区昌河街道。
萍乡市:芦溪县上埠镇、安源区青山镇。
新余市:分宜县分宜镇、仙女湖区河下镇、高新区水西镇。
鹰潭市:龙虎山景区上清镇、贵溪市白田乡。
赣州市:南康区镜坝镇、信丰县大塘埠镇、石城县琴江镇、赣县区江口镇、全南县龙源坝镇、上犹县梅水乡、安远县鹤子镇、会昌县白鹅乡。
宜春市:万载县马步乡、靖安县中源乡、宜丰县潭山镇、铜鼓县棋坪镇、上高县野市乡。
上饶市:弋阳县葛溪乡、万年县陈营镇、铅山县太源畲族乡、鄱阳县田畈街镇、广丰区洋口镇。
吉安市:永丰县藤田镇、吉州区北门街道、万安县沙坪镇、吉水县黄桥镇、吉安县敦厚镇。
抚州市:黎川县德胜镇、资溪县乌石镇、乐安县万崇镇、广昌县甘竹镇、临川区腾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