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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妥善处置一枚历史遗留炮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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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上午,治安大队接泗溪派出所情况报告:我县泗溪镇某建材公司厂区内发现一枚疑似战争时期遗留下来的炮弹,可能造成现场人员伤害,请治安大队立即安排人员过来处置。治安大队接到警情后,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责任民警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刻协助泗溪派出所封锁中心现场,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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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该遗留炮弹为迫击炮炮弹,具有杀伤力。治安大队民警立即联系爆破技术专业人员将炮弹转移到县民爆总库安全存放,下一步再进行安全销毁。至此,该炮弹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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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广大施工单位和群众,在生产生活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土建工程中,一旦发现类似战争遗留的炮弹等易燃易爆物品,要立即远离,疏散周边人员并报警,绝对不能私自处置,等候公安机关处理。

供 稿:丁 汀   初 审:李 立

编 辑:黄 鹏   责 编:罗 缘

审 核:伍 江   签 发:吴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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