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
“869”行动计划(2023—2026年)
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1. 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推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9%左右,挺进“全国先进制造业五十强市”,保持制造业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市工信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 全面提升新能源(锂电)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2500亿元,打造国家级新能源产业重要集聚区。(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全面提升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500亿元,打造全国知名的绿色示范基地。(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全面提升建材家具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200亿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建材家具制造与贸易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全面提升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200亿元,其中核心制造业环节突破300亿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市市监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全面提升电子信息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200亿元,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元器件配套生产基地。(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全面提升绿色食品(富硒)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全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其中核心制造业环节突破300亿元,打造中部地区绿色食品(富硒)产业示范基地。(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全面提升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400亿元,打造中部地区重要的先进装备生产基地。(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全面提升纺织鞋服产业链水平,到2026年,产业链营业收入突破300亿元,打造中部地区纺织鞋服产业示范基地。(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链长制责任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建立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遴选标准体系,分类开展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培育若干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实力、带动能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市工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推进全市工业发展专项、工业技改专项等政策资金重点支持链主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和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支持链主企业大力开展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完善重点产业链“四图五清单”,集中力量招引一批具备链主特征的重大产业链项目。发挥已落户链主企业的引领作用,吸引核心配套企业落户。(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实施链主企业选育行动,到2026年,全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分别培育2—5家链主企业,营业收入超100亿企业10家以上。(市工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积极争创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推动规上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发明专利的占比明显提升,鼓励和引导知名高校院所、链主企业来宜共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运用“揭榜挂帅”机制实施一批科技攻关专项,发布制造业基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产业攻关指南,组织实施更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坚持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为引领,企业资金为核心,社会和金融资本为重要补充的研发投入体系,形成政、银、企协同创新的资金保障机制。(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实施科技创新行动,到2026年,全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实现省级创新平台全覆盖,新增国家级研发平台和创新载体2—3个,每年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1—2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6%。(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支持重点企业不定期开展线上线下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对接活动,推动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促进企业供需对接及时化常态化。(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鼓励核心企业整合上下资源建立基于供应链的融资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深化同核心企业合作,共建“供应商+核心企业+经销商”融资体系。(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宜春市分行、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加快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换届并有效运作,设立“一产一分会”,建立产业联盟,组织召开行业内供应链企业协调对接活动、跨行业配套产品对接活动。(市工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实施产业链协同行动,到2026年,重点产业链协同配套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园区首位和主导产业集聚度达到90%以上。(市工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加快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从市级层面统筹规划产业布局,精准定位各地重点发展细分产业领域,形成错位发展、区域协同、资源共享、集成推进的格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整合要素资源,打造、创建一批特色鲜明、规模集聚明显、链条配套完整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基地。支持工业园区优化顶层设计,加快产业集群优化整合。(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基本形成“大园区+新城”公共服务网络。推广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实施平台提升行动,到2026年,全市实现省级产业基地全覆盖,省级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8000亿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推动中小企业智改数转和龙头企业示范引领,鼓励龙头企业和国有企业“一企一战略”深入开展数字化转型。推动智能制造升级改造,分产业分领域打造标杆示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监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7. 全面推进“双千兆”网络建设,加大5G基站建设力度,推进IPv6规模部署应用,加快市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型二级节点规模化应用。(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电信宜春分公司、移动宜春分公司、联通宜春分公司、铁塔宜春分公司、宜春广电网络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推动园区和行业系统开展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加快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数字化诊所”建设,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业转型。(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到2026年,全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达到45%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5%以上。(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电信宜春分公司、移动宜春分公司、联通宜春分公司、铁塔宜春分公司、宜春广电网络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实施“百企领航”培育计划,着力培育一批旗舰型领航企业和百亿级企业。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推动全市更多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市工信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不断夯实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基础,集聚优质资源催生培育壮大一批“独角兽”“瞪羚”企业以及专业化小巨人企业。(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成长辅导机制和走访服务制度,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助推小微企业“升规入统”做优做强。(市工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 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行动,到2026年,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和“独角兽”“瞪羚”企业数居全省前列,县县实现本土上市企业零突破。(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4. 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产业链推进工作,市工信局牵头推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研究制定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工作成效考核评价体系。(市工信局、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5. 市统计局要研究建立产业链统计监测体系,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产业链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调和政策协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市统计局、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6. 各地各部门要将支持产业链发展工作成效纳入本地、本领域年度考核范围。(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 加大对推进产业链发展经验典型和推进成效的宣传推广力度,营造全社会主抓产业链、齐抓制造业的共识和氛围。(市工信局、各产业链链长制责任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