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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朱军等10人为市政府经济发展顾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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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宜春市人民政府聘任经济发展顾问暂行办法》(宜府办发〔2008〕81号)有关规定,由市商务局会同市工商联、市台办等相关单位推荐,并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朱军等10人为市政府经济发展顾问,聘期为3年。

附件:本次聘任的市政府经济发展顾问名单

      2015年9月15日

附件

 本次聘任的市政府经济发展顾问名单

  朱  军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曾  钫  北京帝恒集团董事长、总裁

  肖水龙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徐良喜  武汉欧亚达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彭庚生  江西省金豪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聂景华  江西华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  劲  北京市新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易禾堂  江西莱茵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荣桂  上高县中杰鞋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孙少华  江西鸿圣彩印有限公司董事长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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