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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吴晓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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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吴晓蓉、金彪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县级);

刘明忠同志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付文浪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黄继斌同志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刘韦波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方洲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吴晓蓉、金彪同志的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游明华、刘明忠同志的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付文浪同志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宋交根同志的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曹幸军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锋祥同志的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黎志勇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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