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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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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宜春学院高安校区基础上设立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赣府字〔201412号)精神,按照市委三届五十九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要求,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宜春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吴勇同志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黄宇晨同志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何海军同志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伍金虎同志为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2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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