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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振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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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胡振群同志任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罗功成同志兼任江西樟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坚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

杨旭、李俊波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黄先和同志的市民宗局局长职务;

晏文武同志的市科学院(江西富硒产业研究院)院长职务;

余兆辉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敬韶同志的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凯祥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孝军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徐和庚同志的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根辉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自兴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高军同志的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熊志勇同志的宜春丰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甘新众同志的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魏雄杰同志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官吉清同志的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易滨秀同志的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龚爱罩同志的市综合交通枢纽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刘义慈同志的市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2023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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