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文件>政府文件>2018年>宜府办发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26日


宜春市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爱卫发〔2016〕5号)和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6〕4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国家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及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战略,以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弘扬健康文化、发展健康产业“六大健康工程”为主要目标,构建“大卫生、大健康”格局,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城市建设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推动健康宜春建设,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坚持以人的健康为中心,针对全市人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制定有利于健康的公共政策,将健康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之中,促进健康服务的公平、可及。

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促进部门协作,鼓励、组织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居民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使健康福祉惠及广大群众。

坚持城乡统筹,典型示范。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薄弱环节倾斜,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健康服务均等化。通过培育和推广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引领,扩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覆盖面,提升建设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发展。找准城乡发展中影响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科学施策,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建设的策略、方法、模式,循序渐进推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持续发展。

(三)行动目标

到2020年,打造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市,基本完成健康城市建设各项预期指标任务(详见附件),健全完善保障和促进健康的公共体政策,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通过构筑“五大健康体系”,实现健康环境、健康社会与健康人群基本协调发展,到2020年,人均寿命达到77岁,为打造赣西地区医疗健康养生中心提供坚实的健康保障。

构筑健康环境体系。以改善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为目标,把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优化城市现象,切实提高环境质量,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省下达指标要求,使人们享有健康环境。

构筑健康生活体系。广泛宣传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和方针政策,宣传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文化,培育健康生活习惯,鼓励公众根据身体健康状况选择安全有效的运动项目。引导居民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行为。

构筑健康产业体系。培育“生态+大健康”产业,打造一批知名度高的健康品牌和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健康产品、健康服务、健康检测、健康养老、健养休闲等产业。发展中医药产业,优化多元办医格局。拓展健康特色旅游,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

构筑健康保障体系。加强社会服务保障,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优化生育保健服务。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构筑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出生人口素质,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慢性病综合防控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多领域应用。

二、主要任务

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共建、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联创联建”的工作机制,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举措,切实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和责任部门引领作用,充分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面推进“十大健康行动”,为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健康支撑。

(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力度,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开展提升市容市貌活动,加大对城市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棚户区、道路管网、公共厕所等重点项目和区域的综合整治力度。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厂、大件垃圾处理厂、绿化垃圾处理厂和垃圾分类转运中心建设。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20年,县城(乡镇)辖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0%。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病媒生物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建立完善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体系。

(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行动计划。完善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对风险监测数据的分析,充分发挥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加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建立药品生产企业约谈制度,形成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链条。

(三)公共安全提升行动。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减少毒品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大力普及有关毒品使用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早发现、早治疗成瘾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

(四)健康服务产业培育行动。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基地,扶持中药材种植大户、企业种植基地、种植示范村和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到2020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超过80万亩。推进和鼓励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争创名牌产品,到2020年力争通过中药材“三品一标”认证的品种数量达60个。加快构建特色康养产业,依托宜春丰富的温泉、中医药保健资源,大力发展温泉疗养产品和健康旅游产品。到2020年,力争全市旅游综合收入达到1300亿元,接游人次超过1.2亿。

(五)健康细胞创评行动。加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单位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完善健康细胞创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中医药特色健康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健康细胞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等“健康细胞六进”工作,形成全社会广泛开展健康细胞建设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健康细胞创建覆盖面达到30%。

(六)全周期医疗服务行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医院床位数达到5.6张,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合格全科医生2名。促进新增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基本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攻防结合。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健全“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规范有效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探索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实现实时高效管理与控制。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推进合理用药和预约诊疗服务,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深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到2020年,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基本形成,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和检验结果互认。

(七)健康信息化建设行动。持续推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管理一体化的健康信息服务。以“云上宜春”建设为契机,以宜春大数据产业为依托,大力发展“互联网+”模式,消除数据壁垒,深度融合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平台。全面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行业治理、临床和科研、公共卫生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应用,实现个人信息归并、整合和共享利用,满足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的需求,分析研究影响全市健康的主要因素,对标对表,精准施策,强化健康指标数据在所有政策中的运用。提升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工程技术能力,制定分级分类分域的数据应用政策规范,推进网络可信体系建设,注重内容安全、数据安全和技术安全,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患者隐私保护。

(八)中医药特色服务行动。围绕打造中医药强市,以中医医疗服务、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为重点,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快速发展,建立完善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健康服务体系。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化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内涵,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业务,为人民群众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高水平、个性化、便捷化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完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举办养老院,实行院中院模式,建立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等的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九)爱国卫生工作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和健康村镇建设,到2020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数量达到全市城市(县城)的50%以上,国家卫生乡镇占全市乡镇总数的10%以上,健康村镇覆盖率达到10%以上,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实现全覆盖,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达到50%。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举办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全市巡讲活动,积极创建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以“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为总目标,努力把城乡建设成为人居环境干净整洁、适合居民生活养老的美丽家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十)全民身体素质提高行动。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在城镇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发展群众健身休闲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舞龙舞狮等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加强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

三、实施步骤

(一)推进完善阶段(2018年)

1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建设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健康细胞六进”工作,形成一套科学有效、可推广的健康细胞创建指标评价体系和建设模式。

2深入开展特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城市管理网格化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城市建设主题活动。

3积极建设特色健康细胞和健康村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

1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在典型示范的引领下,全面带动全市健康城市建设,扩大健康城市覆盖面,提升建设水平。

2全面启动健康村镇建设。开展健康村镇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健康村镇建设,逐步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3动态评价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效果。指导各地各单位不断完善和调整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更加科学规范地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

1验收评估。全面评价建设指标任务,到2020年,力争建成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市,建成一批具有宜春特色的健康村镇。

2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管理机制和评价标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和形成国家健康城市建设指标评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将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的组织实施机构,建立常态化、经常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2020年实现健康城市建设预期指标值。各地、各部门对照职责要求,制定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分解建设工作任务,努力构建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资金支持。各地将健康城市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建立财政经费项目管理制度,实施项目化管理,专款专用,落实项目进度、绩效评价。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宜春市健康城市建设大局中来。

(三)注重建设内涵。组建由国家、省、市级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健康教育、中医、社会医学等构成的全市健康城市建设专家团队,为健康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业务技术支撑,提升健康城市建设内涵。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的智力优势,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等多种形式,逐步完善卫生与健康人才培养制度。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加大力度传播健康城市理念。加强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健康城市建设的普遍认知和行动支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宜春市健康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宜春市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三年建设预期指标值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

宜春市国家健康城市健康村镇三年建设预期指标值及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1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

88.4

完成省下达指标

92.8

市环保局

2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4

≤4

≤4

市环保局

3

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市卫生计生委

4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率

%

100

100

100

市水利局

5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100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6

公共厕所设置密度

座/平方公里

1.44

1.49

1.54

市规划局

7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

%

80

85

90

市爱卫办

8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平方米/人

15.3

15.33

15.36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9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B

B

B

市爱卫办

10

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占比

%

1.3

1.3

10

市爱卫办

11

基本医保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

%

职工医保75/城乡居民医保65

职工医保78/城乡居民医保68

职工医保80/城乡居民医保70

市人社局

12

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人

1.6

1.6

1.8

市体育局

13

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比例

人/千人

2

2

2

市体育局

14

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

%

60

75

90

市安监局

15

食品抽样检验比例

批次/千人

3

4

4

市市监局

16

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

%

35

38

41

市教育局

17

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

张/千人

40

42

45

市民政局

18

健康社区覆盖率

%

6.72

13.45

22.42

市民政局

19

健康学校覆盖率

%

5.4

8.99

17.99

市教育局

20

健康企业覆盖率

%

1.6

3.2

6.4

市工信委

21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75

78

80

市卫生计生委

22

儿童健康管理率

%

83

85

90

市卫生计生委

23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85

88

90

市卫生计生委

24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人/万人

1.1

1.83

2

市卫生计生委

25

每万人口拥有公共卫生人员数

人/万人

14.92

25.12

35

市卫生计生委

26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千人

4.99

5.31

5.6

市卫生计生委

27

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

%

80

90

100

市卫生计生委

28

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

10.3

10.5

10.7

市财政局

29

人均期望寿命

76.4

76.7

77

市统计局

30

婴儿死亡率

7

6.5

6

市卫生计生委

3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

8

7

市卫生计生委

32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16

15.8

15

市卫生计生委

33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2.1

92.2

92.3

市体育局

34

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1/10万

300

300

300

市卫生计生委

3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20.10

19.40

18.71

市卫生计生委

36

18-50岁人群高血压患病率

%

19

18.5

18

市卫生计生委

37

肿瘤年龄标化发病率变化幅度

%

≤22

≤21

≤20

市卫生计生委

38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2

16

20

市卫生计生委

39

15岁以上成人群吸烟率

%

24.6

24.4

24

市卫生计生委

4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

33.5

33.5

34

市体育局

41

媒体健康科普水平

4

4

4

市委宣传部

42

注册志愿者比例

%

10

11

12

市文明办

43

健康医院覆盖率

%

14.2

25

41.7

市卫生计生委

44

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成率

%

80

90

100

市卫生计生委

45

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占比

%

80

90

100

市卫生计生委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