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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春市外贸进出口情况新闻发布会

时间: 2023-01-30 09:00 来源: 宜春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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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惊梦: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新年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宜春海关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在,我向大家通报2022年宜春市外贸进出口情况。

202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宜春市委市政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积极应对各种超预期因素冲击,全力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外贸增速持续保持全省前列,实现外贸规模历史性跃迁。据宜春海关统计,2022年宜春外贸进出口508.1亿元,同比(下同)增长59.4%。其中,出口474.8亿元,增长61.6%;进口33.3亿元,增长34.3%。进出口规模居全省第5,进出口、出口、进口增速分别居全省第3、第3和第5,进出口、出口、进口增速分别高出同期全省平均增速24.5个、22.9个和10.1个百分点。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进出口增长快,规模创历史新高。2022年,我市进出口总值实现400亿元、500亿元的首次突破,继续保持快速稳定增长。

二、主要贸易伙伴增长稳定,贸易伙伴更加多元。我市前三大贸易伙伴依次为东盟、欧盟和美国,对上述贸易伙伴分别进出口117.5亿元、75.1亿元和65.7亿元,分别增长96%、40.4%和47.2%,合计占外贸总值的50.8%。对非洲、韩国和日本分别进出口40.1亿元、26.8亿元和20.5亿元,分别增长116.1%、74.4%和33%。

三、外贸主体活力增强,民营企业发挥“压舱石”作用。我市民营企业进出口441.8亿元,增长67.4%,占外贸总值的86.9%。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62.3亿元,增长17.1%,占比12.3%。国有企业进出口4.1亿元,增长157%,占比0.8%。2022年,我市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达689家,增长23.9%。

四、贸易结构持续优化,多种贸易方式同步增长。我市一般贸易进出口457.8亿元,增长62.7%,占外贸总值的90.1%。其中,出口439.1亿元,增长66.1%;进口18.7亿元,增长9.5%。加工贸易进出口35.4亿元,增长4.6%,占外贸总值的7.7%。

五、优势产品动能强劲,高新技术产品增长明显。我市机电产品出口154.8亿元,增长50%,占出口总值的32.6%;纺织服装等七大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108.8亿元,占出口总值的25.5%。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文化产品分别出口42.6亿元、38.5亿元,分别增长104.9%和61.2%。

总的来看,2022年宜春外贸“稳”的基础更加牢固,“进”的动能更为强劲,“好”的质效持续提升。展望2023年,在全球贸易版图重组、外需整体萎缩的大背景下,我市外贸面临的困难挑战依然较多。下一步,宜春海关将按照南昌海关和宜春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打造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升级版,全力助推外贸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宜春作出海关新贡献。

最后,感谢媒体朋友对海关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大家!

江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2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明确了2023年我国关税调整方案,请问方案有些什么新变化?

何小华:谢谢您的提问。关税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每逢年末,我国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部分进出口商品的关税税率进行调整。此次调整降低了部分医疗产品、消费品、资源产品、原材料和零部件等多种商品进口关税,将进一步满足百姓生活、企业生产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关税作为国内国际双循环联结点的作用,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惠民生。根据公告,方案对部分抗癌药原料、镇癌痛药品、抗新冠病毒药物原料等实施零关税,并将降低假牙、血管支架用原料、造影剂等医疗产品进口关税。同时,方案还降低了婴幼儿食用的均化混合食品、冻蓝鳕鱼、腰果等食品,咖啡机、榨汁器、电吹风等小家电的进口关税。二是谋创新。根据公告,2023年方案降低了铌酸锂、燃料电池所用的氧化铱、风力发电机所用的棍子轴承等商品进口关税。对这些重要的原材料、中间品及零部件降税,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公告对钾肥、未锻轧钴等实施零关税,并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硼酸等商品进口关税。这些调整能够加强我国资源供应能力,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更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三是促开放。公告明确,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2023年对19个协定项下、原产于29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根据RCEP有关规定以及协定对印度尼西亚生效情况,自2023年1月2日起,我国将对原产于印尼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RCEP协定税率。作为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RCEP建设将迈出新步伐。

大江网记者:2022年9月20日,海关总署发布第259号署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同年12月1日起施行。请问施行后释放了那些改革红利?企业如何能够享受这些红利?

徐兆伦:谢谢您的提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海关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优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具体举措。按照《办法》规定,对海关实施采信的进出口商品,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委托采信机构进行检验;海关依法采信检验结果,作为合格评定的依据,免于实施抽样检测。该《办法》实施后,一是提升了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效能。引入社会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应用,提升海关治理能力。二是促进了通关便利。海关采信检验结果的进出口货物,不再实施抽样检测,货物可以快速通关。三是降低了企业合规成本。检验结果在全国通用,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重复使用,企业进出口相同规格型号货物时不必重复进行抽样检测。企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管理办法》的主要受众,可以按照如下步骤进行办理:第一步,查一下采信商品范围。如果您公司进出口的商品在采信商品范围,则可以选择实施检验结果采信。第二步,找一家采信机构。查找一下您公司进出口的商品对应的采信机构目录,找一家合适的采信机构。第三步,委托采信机构对商品实施检验,并通过采信管理系统向海关提交检验报告。提交时间应在进出口货物申报前(采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限提交的,海关将不予采信。第四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供检验报告编号以及出具检验报告的采信机构代码,海关根据采信要求对相应检验报告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对检验结果予以采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采信。第五步,海关采信检验结果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海关不再对进出口货物抽样检测,但是海关根据风险防控需要实施检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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