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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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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宜阳新区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明月山风景区经发局,各相关调查单位:

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监督管理,维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质量,根据《宜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考核办法(试行)》(宜环土壤〔2022〕16号),我局组织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向我局提交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调查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考核内容按照《宜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考核办法(试行)》确定,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质量、业主单位满意度以及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三个方面,分别由评审专家、业主单位以及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评分。经综合评分,27家调查单位中,考核等次为优秀的4家,良好的13家,一般的7家,较差的2家,差的1家。(详见附件)

此考核结果,请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导业主单位在选择调查单位时参考使用。请各相关调查单位务必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的学习,强化技术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对考核结果为较差或差的单位,我局将加大对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连续两个考核周期考核结果为较差或差的单位,我局将约谈其单位法定代表人。

附件:宜春市2023年上半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从业单位考核结果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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