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内设13个职能科室、1个机关党委,下设3个直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政务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机关后勤、老干部管理、保密、安全、信访、计生、公共机构节能、政务公开等工作。统筹推进商务领域法治建设和商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综合材料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二)市场运行科(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 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成品油、酒类、茧丝绸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协调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我市商品会展业发展。 (三)市场秩序和体系建设科(药品流通管理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协调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市场秩序规范、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按有关规定对汽车(含二手车)流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工作。 (四)商贸服务科 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建议,负责中华老字号的保护和促进;推进流动标准化和科技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促进全市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五)现代服务业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交易、商务咨询服务、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培育重点电子商务园区(基地)、特色平台和企业,支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负责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做好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国内合作,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全市物流产业集群发展;负责推进全市商贸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负责推进现代服务业改革与扩大开放。 (六)行业安全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商务系统及民爆销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责民爆销售企业民爆物品建设项目的审核与上报,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安全监管;对民爆销售企业和购进民爆物品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民爆销售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申请和年检资料初审上报。 (七)对外贸易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贸易规划、政策;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出口基地等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技术、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负责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工作;负责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相关工作,承担反倾销、反补贴等相关工作。 (八)外资管理科(市人民政府开放型经济办公室、行政服务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利用外资中长期规划;负责利用外资重大招商计划并组织重大招商活动,协调推进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拟订和执行利用外资的管理规章,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开放型经济的考核评比工作;承担内外贸、外经、外资和招商引资行政许可、审核、备案事项办理等工作。 (九)内资管理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利用市外资金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利用市外资金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协调推进利用市外资金重大项目;研究利用市外资金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我市驻外商会、外地驻宜商会、办事机构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十)招商投资促进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规划;负责全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业务协调、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投资环境和招商政策的宣传推介,招商引资项目编制包装和招商信息采集发布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各类招商引资信息,建立和完善招商信息库;负责产业招商小分队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牵头组织实施我市重大招商活动。 (十一)口岸管理科(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口岸发展规划、政策;负责航空、水运、铁路、公路口岸(含作业区、特殊监管区等)的申报、建设、验收和管理;推进开辟国际国内航空、水运航线通道,开辟铁海联运及公路口岸运输通道,发展口岸物流;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口岸事务,推进口岸区域“大通关”合作,推动口岸文明共建;负责电子口岸的规划、建设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务工作。 二、下属单位 (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宜春市委员会 组织我市经济贸易代表出国访问与考察,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经贸交流;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协调国际商会的对华业务和宜春国际商会与国际商会交往的有关事宜;办理经济贸易仲裁和调解业务,用仲裁和调解的方式解决各种经济贸易纠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和担保业务;进行国际、国内民商事及有关争议解决的法律研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代理企业和个人在国内外或外国企业和个人在中国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业务,提供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开展技术贸易等工作;指导、协调我市各贸促机构和国际商会的工作;负责对我市各贸促机构及会员的服务和培训工作。 (二)市产业与投资促进中心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运行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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