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多措并举、综合施策,认真抓好审计整改督促工作。截至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及时督促下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将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相关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推动项目建设督促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教体局、市文广新旅局等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改进,有效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完整性,促进预算收入管理,规范各项支出行为,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约束力和预算管理水平。
三、专项资金(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督促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退休,清缴拖欠的养老保险金,确保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到位。
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整改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大整改力度,追回违规资金,将应纳入保障范围内的人员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维护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
㈢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本次专项资金审计,全市各级政府根据审计结果,及时下拨滞留资金,追回违规使用资金并追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促进责任部门出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了专项资金管理。
四、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整改,规范了项目建设程序,补办了立项和报建手续,补充完善了相关项目资料。
总的来看,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市政府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审计整改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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