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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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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以及中央、省驻宜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干部的理论培训。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4.负责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工作。领导和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5.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工作。

6.负责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7.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理、批准党员干部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8.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妇联、青年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员发展工作,审批、考察直属党总支、支部的接受党员工作。

10.对县市区机关工委进行业务指导。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11人,事业编制2人;年末实有人数21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部分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70.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6.91万元,较上年增长1.62%;本年收入合计253.73万元,较上年增长2.06%。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5.15万元,占96.62%;其他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8.58万元,占3.3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70.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54.56万元,较上年增长2.07%;年末结转和结余16.07万元,较上年下降4.97%。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2.20万元,占71.57%;项目支出72.36万元,占28.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65万元,决算数为23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增加了两名干部,一名干部去世补发了抚恤金。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76万元,决算数为19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2万元,决算数为2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2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8.47万元,决算数为1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10.64万元,较上年增加36.39%,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27.58万元,较上年增加238.82%,主要原因是:转变干部作风,下基层多,交通、差旅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75万元,较上年减少65.28%,主要原因是:2016年一名干部去世增加了丧葬费、抚恤金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21.7%,决算数较上年下降85.9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2.17万元,完成预算的21.7%,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2.9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公务接待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19.44万元,增加238.82%。主要原因是:办公室搬迁采购了一批办公用品,转变作风,下乡较多,增加了差旅费和车辆租用费。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7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3.09%。

组织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宜春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支出项目总体绩效良好,完成了项目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项目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组织对宜春市直机关工委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6.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评分总得分95分,结论为“优秀”,宜春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完成了年初计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设定的主要目标。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与上年相同;共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上年相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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