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31日7时52分左右,江西省山圣合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2022年宜阳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标段科鹏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外墙粉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2年8月8日,宜春市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成立了江西省山圣合建设有限公司“7·31”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和宜阳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参加,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并提交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于2022年10月18日经宜春市政府批复同意。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根据市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的函》,2023年7月8日—7月31日,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和宜阳新区管委会等单位成立评估组,依据《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山圣合建设有限公司“7·31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宜府字〔2022〕53号),在宜阳新区管委会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梳理出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山圣合建设有限公司、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宜阳新区工程管理局等4个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拟定评估报告,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宜春市住建局、宜阳新区管委会进行反馈,要求组织整改。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对江西省山圣合建设有限公司、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分别处罚了65万元、35万元,对左本龙、左小玲、黄乐、陈志刚、陈兆兵分别处罚了14400元、14400元、15480元、15000元、31680元。
2.宜春市住建局报请江西省住建厅暂停了左本龙、黄乐、陈志刚安全生产有关资格6个月,省住建厅于2023年2月20日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建安罚字〔2023〕第05号)对左本龙、黄乐、陈志刚安全考核合格证暂扣半年;报请省住建厅停止了姜传波职业资格6个月,住建部于2023年3月15日、5月6日对姜传波下发《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停止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3个月。
3.宜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蒋俊杰、黄春玲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对罗江南、黄宏进行了诫勉谈话。
4.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宜阳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分别向宜阳新区管委会作了深刻书面检查。
(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江西省山圣合建设有限公司“7·31” 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积极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宜春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是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制度。该公司修改完善了《新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新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及其相应责任区域,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二是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该公司增设了安全生产部,确定了部门负责人,专职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三是加强对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协调。对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含新开工项目),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加强对施工方和监理方项目管理人员的履职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代建)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江西省山圣合建设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建设项目立即停工整顿,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各类管理人员资质进行全面排查,规范配备了项目管理人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力度。同时,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将工程项目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3.荣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监理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规定,选派符合条件、数量的监理人员。完善了规章制度,对施工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严格审查,同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
4.宜阳新区工程管理局。全面加强全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老旧小区加密进行安全巡查,尤其是对高空作业等危险性施工安全的检查,发现违反相关高空作业规定进行处罚。2023年3月6日对老旧小区三标段外墙作业人员在登高作业车上未系安全带约谈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并进行了罚款,在全区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核查,在安全巡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各方参建单位人员资质资格及履职情况,并利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系统,对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勤,对未履职不到位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处罚,每半年进行通报一次;发现施工单位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施工单位不符,相关情况及时移交宜阳城管。三是严格审查参建单位人员变更,尤其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总监需要变更时,需要建设单位按照合同收取违约金。
三、存在不足和建议
彭梅梅作为江西省山圣合建设有限公司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四标段技术负责人,长期未在项目履职,涉嫌挂靠资格证书,由宜春市住建局依法另案调查处理,宜春市住建局发函宜阳新区工程管理局要求其进行调查,因相关人员在省外,案件还在调查中。建议宜春市住建局加快调查进度,查明相关情况,落实人员的处理。
四、评估结论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和抽查,各单位均能依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同类型企业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进行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整改,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要求。
宜阳新区山圣合建设有限公司“7·31”
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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