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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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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62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将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称改为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谢来发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张梅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丁香根、徐勇军,市编办主任孙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黄俊伟,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卢新明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市、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从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编办主任孙辉担任,副组长由市审改办主任、市编办副主任崔建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况日阳,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黄耀显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蔡劲松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刘体煌、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袁学军、市环保局副局长龚四芽、市城建局副局长陈德进、市城管局副调研员朱忠林、市房管局副局长余钢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叶青华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洪锦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林良友担任,副组长由市物价局副县级干部罗晓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黄毅、市民政局副局长周声荣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工商局局长陈苗甫担任,副组长由市工商局副局长杨新中国成立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丁香根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副调研员饶时红、市科技局纪检组长黄勇平、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陈小牛、市卫计委副主任李小红、市体育局副局长陶敏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所在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勇军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审改办主任、市编办副主任崔建平担任。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县(市、区)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廖璟担任,副组长由市编办副调研员陈洪义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县(市、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黄俊伟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廖璟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专家组

  由市委政研室牵头成立职能转变评估专家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市直相关部门、高等院校、市委党校专家学者等参加。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根据工作安排,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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