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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春花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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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宜春花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供发展〔202352)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宜春袁州区负荷发展需要同意建设宜春花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310-360900-04-01-549854)。

二、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宜春供电分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境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一)变电工程

1.宜春花博园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1×180MVA220kV出线远期8回,本期4回,均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110kV出线远期12回,本期6回,均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10kV出线远期30回,本期10回,采用单母线接线;本期装设3×8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组,1组10Mvar并联电抗器,远期装设9×8 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组,3组10Mvar并联电抗器。

2.下浦220kV变电站220kV保护改造工程:更换下浦~宜春北电铁IV线路保护装置

(二)线路工程

1.五陂下~下浦Π入花博园220kV线路工程:五陂下侧线路路径全长0.55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导线采用2×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两根地线均采用JLB35-120铝包钢绞线;下浦侧单回路线路长0.65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导线采用2×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两根地线均采用JLB35-120铝包钢绞线。

2.下浦~宜春北电铁Ⅳ线Π入花博园220kV线路工程:宜春北侧线路全长0.58km,新建段导线采用2×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两根地线1根采用24芯OPGW-120,另1根采用JLB35-120铝包钢绞线;下浦侧新建线路0.57km,导线采用2×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两根地线1根采用24芯OPGW-120,另1根采用72芯OPGW-120。

(三)配套光纤通信及保护自动化设备工程。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动态总投资1295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239.75万元,占总投资25%,余下75%资金为银行贷款。

六、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七、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批复附件规定执行。

、核准本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发布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23-2028年)中期调整结果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23〕458号)、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征询宜春花博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站址及路径意见的复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36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项目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手续,达到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否则项目单位不能开工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宜春花博园220千伏变输变电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2012号)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事项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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