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项目建设>批准结果信息

关于宜春时代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4500万吨/年陶瓷土(含锂)矿采矿项目35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请求核准宜春时代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4500万吨/年陶瓷土(含锂)矿采矿项目35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请示》(宜发改能源字〔2022〕3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锂电产业发展,深入宜春时代厂区供电,就地平衡用电负荷,同意建设宜春时代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4500万吨/年陶瓷土(含锂)矿采矿项目35千伏输变电工程(2211-360900-04-01-645768)。

二、项目建设单位:宜春时代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宜丰县花桥乡。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工程

1.35kV宜春时代变电站新建工程

新建2×10MVA主变,35/10.5kV有载调压变压器;35kV 进线2回,出线6回,本期一次建成;10kV远期16回,本期16 回。

2.对侧110kV花桥变扩建35kV间隔工程

启用预留35kV出线间隔1回,扩建35kV出线间隔1回,并

新增2套35kV线路光纤差动保护装置。

(二)线路工程

本项目110kV花桥变-宜春时代变35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6.9km(其中双回架空段6.6km,双回电缆段0.3km),架空段导线为JL/G1A-300/40 型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两根OPGW-50(24芯)型光缆,电缆段采用两根GYFTZY-24B1阻燃非金属防鼠咬普通光缆,电缆型号为YJV22-26/35-3×300mm2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动态投资333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66.4万元,占动态投资20%,余下80%资金为银行贷款。

六、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七、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批复附件规定执行。

八、核准本项目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宜丰县 2022 年度第一批次村庄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宜市自然资核字〔2022〕8号)、宜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宜丰时代矿业35kV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是否压覆矿的回复》。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估等相关手续,达到所在行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否则项目单位不能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备案。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宜春时代新能源矿业有限公司4500万吨/年陶瓷土(含锂)矿采矿项目35千伏输变电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2012号)规定,本项目的招标事项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西省(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