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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行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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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行投资项目

“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的公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江西省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暂行办法》,认真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等3项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办理。项目在具备主审材料但暂时缺少可容缺报审材料的情形下,经项目单位自愿申请、书面承诺按照规定补齐,可以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我委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办理申请,相关科室收到申请后可以先行办理,全力加快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现将我委实行“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公告如下:

1.办理要求及程序: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主审材料:项目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移民安置规划审核(仅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需要);可容缺材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若涉及外商投资项目,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基本情况也作为容缺材料。

(2)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主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移民安置规划审核(仅涉及移民安置的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需要)、节能审查意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意见(仅涉及影响航道通航的项目需要);可容缺材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3)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主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其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可用容缺审批初审意见代替。

项目单位具备主审材料的,可以自愿申请采取“容缺审批+承诺制”模式办理,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受理渠道:请项目单位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jxzwfww.gov.cn)进行网上申请办理和网上查询。特殊事项可事先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电话沟通,再视情到现场办理相关业务。

3.相关事项办理咨询电话: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政务服务科:电话0795-3216701

(2)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投资科:0795-3266759;农经科3273468;产业科:3274895;资环科:3271932;交通科:3274772;社会科:3273468;经外科:3270287;能源科:3272976

(3)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投资科:0795-3266759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委推进落实“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工作进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795-3279525(驻委纪检组)

                           2020年3月30日

附件:

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项目

“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承诺书

项目名称:

拟建地址: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赋码:

申请审批事项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人:

联系方式:

项目基本情况:(情况说明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可另附页)

容缺材料清单:

承诺事项

1.自愿申请按照本办法采取“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

2.承诺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补齐容缺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承诺在未取得全部必须的正式审批文件(证照)之前,项目不开工建设。违规开工建设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承诺对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浪费损失等风险自负。

项目单位法人签名及项目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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