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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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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社工作实际,编制《宜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通过宜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供销联社秘书科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中座1130,电话:0795—3272028,邮编:336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宜春市供销联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市供销联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发布、回应、解读等工作,提升工作的透明度和影响力。2023年,市供销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更新和发布57条各类信息,收到并处理“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反馈工单1个。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有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2023年度,我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供销联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稿件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防“低级红”,杜绝“高级黑”,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四)平台建设

市供销联社强化政府信息网站建设管理,根据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做好平台栏目维护和更新,切实强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五)监督保障

市供销联社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秘书科协调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日常审核机制,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安排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认真排查,及时对发现的错敏信息进行整改,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有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广泛、政策解读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

下一步,我社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更新发布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努力让信息公开内容易读、易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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