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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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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宜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宜春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供销联社秘书科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中座1130,电话:0795—3272028,邮编:366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宜春市供销联社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强化组织领导,加快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有关工作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

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我社印发了《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规范政务公开、强化解读回应、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和强化政务公开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我社结合有关要求,参照先进地区经验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并组织和协调有关科室对照调整后的目录发布有关信息。认真对照有关要求,抓好门户网站建设,根据网站监测报告等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和改进,切实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和更新。2021年度,共更新和发布287条各类信息,收到并处理“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反馈工单2个,工单处理得到了服务对象满意评价。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宜春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和规范依申请公开有关内容,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度我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供销联社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平台内容管理,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导向正确、事实准确、来源规范、合法合规的原则,切实规范发布各类信息。认真对照有关部门下发的网站监测报告及时修改网络平台错别字,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度。

(四)平台建设

宜春市供销联社原有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两个网络平台,该两个平台内容存在一定的重合,两个平台同时进行维护难度较大,且宜春市供销联社门户网站的技术维护较为缺乏、网络安全管理存在一些短板。2021年7月起,市供销联社按照网站关停的流程,先后完成了申请关停、发出公告、注销ICP备案和有关标识等工作。目前,我单位仅有一个政务信息平台即市供销联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通过印发《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和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等形式进一步完善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抓落实、各科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推动。根据我社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情况,编制了《栏目保障表》,明确了责任科室,标明最近更新日期,及时通知有关科室更新信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保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意识还有待加强,有关科室在栏目内容信息更新力度上还有待强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政务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编辑和发布还不够规范。三是政务公开力量较为薄弱,政务公开工作由人员兼做,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不高。

下一步,市供销联社将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内容优化调整,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落实专人负责,加快建立和完善法定主动公开有关栏目的日常检查、更新维护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学习,提升干部职工工作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保障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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