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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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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0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27号)等文件要求,汇总宜春市供销社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现将我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回顾

(一)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我社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精心的指导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工作思路,以“依法依规、及时有效、真实可靠”为工作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社共制作主动公开信息 189条,其中包括年度工作总结计划、统计信息、资金信息、人事信息、农资类信息等信息公开,并及时更新与群众相关,需让公众知情的政务信息,主要包括市各级供销社工作动态、经营网络、社有企业信息和工作进度等;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内容及时到位。全年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未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情况

《工作要点》下发后,我社认真学习和宣传文件精神,并根据我社的实际情况,严格对照《工作要点,以《条例》为工作指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了以“宜春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宜春微供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为辅助平台的形式丰富的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平台的宣传作用。二是市供销社按照《工作要点》要求,明确了预算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及原则,规范了预算信息公开管理、方法及程序,进一步加大了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三是我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和各个科室的业务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社没有虚假和不完整的政府信息发布。

2、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按要求向“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交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并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交送登记和归档制度。

3、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社把“宜春市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出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外,积极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环保信息内容及时发布,及时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5年我社未发生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5年我社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社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社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5年,我社严格按照《条例》和《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还不丰富,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范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层面还不够深;二是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各科室之间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在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三、2016年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工作要点》,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职能和义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下一步的工作,市供销社将按《条例》及《工作要点》要求,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的目标。

(一)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我社及各县社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扩大公布范围加强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目标考评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人员教育培训。针对我社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现状和当前工作中存在问题,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推进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

宜春市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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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下载:宜春市供销合作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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