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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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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按国家、省、市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3.办理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市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4.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省政府和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负责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的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提案。

8.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9.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上级政府和市政府领导相关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10.负责贯彻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政策规定;归口管理、审核全市因公出国(境)事项;负责因公出国护照、赴港澳通行证办理和管理工作;协助办理外国签证、因公赴港澳往来签注;承担市级领导出访任务、出访计划的收集、汇总和报批;承担我市社会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协调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外国驻华使领馆在宜活动;负责协调我市参加各国驻华使领馆举办的活动;协调处置涉外案(事)件及海外领事保护相关工作;协助办理领事认证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宜邀请审核审批工作;管理并协调外国在华常驻记者及临时来华记者在宜的采访工作。

11.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拟订营商环境优惠政策,并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负责全市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测评、考核和通报等工作;负责受理、调查、处理、转办、回复涉及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和重大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给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造成较大影响的地方、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12.负责起草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考核;负责协调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审核市本级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并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见;负责指导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35人,其中在职人员9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8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962.8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5.38万元,较2019年减少223.03万元,下降39.94%;本年收入合计2627.47万元,较2019年减少719.53万元,下降21.50%,主要原因是: 基本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234.85万元,项目支出收入较上年减少158.14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326.53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618.17万元,占99.65%;其他收入9.30万元,占0.3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962.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772.43万元,较2019年减少797.60万元,下降22.34%,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支出较上年减少101.78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较上年减少69.05万元;基本支出行政运行支出较2019年减少425.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19年减少82.91万元;住房公积金较2019年减少20.87万元;其他各类项目较上年减少97.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0.43万元,较上年减少144.95万元,下降43.2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946.51万元,占70.2%;项目支出825.92万元,占29.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5.16万元,决算数为277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53.06万元,决算数为235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6%,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年末追加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0.8万元,决算数为34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3万元,决算数为7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3%。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积金支出总数为325.34万,住房保障支出在报表列支为74.98万元,剩余250.36万元调奖金工资中列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6.51万元,其中:

(一) 工资福利支出1483.79万元,较2019年增加104.55万元,增长7.58%,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有所增加,相应工资福利支出随之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2.60万元,较2019年减少301.73万元,下降52.53%,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80.72万元,较2019年减少43.76万元,下降19.49%,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调整。

(四)资本性支出9.40万元,较2019年减少37.30万元。下降79.8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落实过紧日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92万元,决算数为60.85万元,完成预算的52.49%,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5.1万元,下降19.8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2.6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取消因公出国。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未安排因公出国。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92万元,决算数为30.92万元,完成预算的47.63%,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06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以及落实过紧日子,节约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53批,累计接待254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内客商、县市区来宜办事及参会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减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购车计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减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购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万元,决算数为29.94万元,完成预算的72.95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42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张日子,减少开支,年末公务用车保有4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无购车计划。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0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339.03万元,减少54.5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12万元(其中采购电脑花费1.82万元,采购办公桌椅花费2.32万元,采购OA办公平台花费18.87,采购打印机花费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17个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督查专项支出经费”等1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完成了项目规划的各项工作,基本达到了项目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组织对“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等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2.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总得分96分,结论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基本完成了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达到了预算所设立的主要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督查专项经费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建立了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拨付,基本实现了项目资金规范使用。评价小组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并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对专项经费项目做出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该项目经评价小组综合评价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力配合做好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结合国务院30项督查激励措施,积极向上推荐我市公立医院改革、河(湖)长制等特色亮点工作。切实抓好上级转办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共处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转办涉及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教师待遇保障等留言线索108件,办复率100%。二是围绕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开展督查20余次。切实抓好市长批示件和交办件的督查,全年212个市长批示件的督查已办结,办结率100%。全力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承办245件建议和提案,办复率100%,代表、委员反馈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督促抓好微信群建管工作,原则上不下沉两级建群,及时清理解散“僵尸群”,减少多头调度、重复调度,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进展有时出现不平衡状况,阶段性目标存在不能及时完成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全进程控制,合理推进项目进展。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督查专项支出经费”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具有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省政府和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提案的职责。结合宜春市政府办职责,投入30万经费用于督查专项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全力配合做好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结合国务院30项督查激励措施,切实抓好上级转办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通过对督查专项经费的评价,主要是对项目的运行情况、预算安排与产、效益的匹配情况以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和标准。依据《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按照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原则,组织绩效人员查阅资料、公众效益、综合评价的方式。重点对项目产出质量、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年初财政预算安排经费为30万元。通过建立了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拨付,基本实现了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小组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并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对专项经费项目做出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该项目经评价小组综合评价得分97.26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一是项目立项:主要是对项目立项的规范性、项目立项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对该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通过评价感到该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年初预算完成日常目标,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二是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进行评价,对资金使用符合是否符合要求,节约成本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过紧日子政策严格支出每一项经费,经费控制率达到100%;三是资金使用:主要是对资金落实率、到位率、及时率和使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评价感到资金的到位率100%;使用率100%。

(二)项目过程。主要对项目在管理制定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看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程序是否完整,效果是否良好,是否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务监控措施是否有效,经费使用,有无超范围、超标准;通过查看和评价,感到该目经费由办公室集中管理开支,制定了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成立了内部财务监控小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开支符合要求。

(三)项目产出。一是全力配合做好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结合国务院30项督查激励措施,积极向上推荐我市公立医院改革、河(湖)长制等特色亮点工作。切实抓好上级转办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共处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转办涉及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教师待遇保障等留言线索108件,办复率100%。二是围绕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开展督查20余次。切实抓好市长批示件和交办件的督查,全年212个市长批示件的督查已办结,办结率100%。全力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共承办245件建议和提案,办复率100%,代表、委员反馈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100%。督促抓好微信群建管工作,原则上不下沉两级建群,及时清理解散“僵尸群”,减少多头调度、重复调度,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宜春市政府办坚持抓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基层减负工作成果。立足宜春市工作实际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设置规范、依据充分、对象明确的原则,认真制定建立督查事项清单,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避免多头、重复和扎堆督查检查考核情况,严格控制总量和减少频次,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实行年度计划和报备报告制度,以更加科学、严谨、务实的态度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 二是抓好重点工作督查。今年以来,宜春市政府办全力配合做好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结合国务院30项督查激励措施。切实抓好上级转办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重一大”项目等重点工作的关键环节和核心步骤,采取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帮助各单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限期整改落实。既督工作实绩又督工作作风,进一步促进各级干部转变作风、担当担责。督查结束后及时通报情况,反馈各方面的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进展有时出现不平衡状况,阶段性目标存在不能及时完成现象。

六、有关建议

加强项目全进程控制,合理推进项目进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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