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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4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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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陈艳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文中“医改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要密切合作,形成改革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建议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仅丰城、万载开展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在医保基金市级统筹的前提下,待10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紧密型医共体后,我局将按照《江西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赣医保发〔2022〕23号)要求,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在DIP政策框架内,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整体“打包”给县域内医共体牵头医院或总医院,实行“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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