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助力绿色生态强市建设。全市水土保持考核连续5年居全省前列,靖安县、铜鼓县获评“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为江西建设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了有力支撑。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我市统筹协调财政、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形成治理和监管合力,稳步提升水土保持率。截至去年,全市水土保持率达89.99%,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比例由高峰期的16.74%下降到10.01%。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完成3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7条生态清洁小流域认定工作,形成以流域水系为单元,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模式。
深入宣传,力学笃行。我市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等宣传活动,营造保护水土资源的良好氛围;及时建立完善监督执法系统,不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履职能力。
强化监管,跟踪问效。我市水利部门采取“双随机一抽查”方式,对全市在建项目加大监管力度,通过项目地块卫星遥感影像监测对比、无人机低空遥感拍摄以及现场座谈查看资料等形式,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一项目一清单”提出处置意见,下达整改意见书,并在规定时限内跟踪检查,全面评估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市本级建立项目清单61个,下达整改意见书41份,已完成销号35个,进行行政处罚1例。
建章立制,优化流程。我市对开发园区实施区域评估制度,园区企业可共享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实行水土保持补偿费税务局缴纳制度,规范了全市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实行联审联批制度,行政审批部门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与其他审批事项进行联审联批,大大优化了生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