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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核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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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江西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要点》(赣府厅字〔20204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宜府办字〔202064号)文件要求,对各地各有关单位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以及31个市政府部门(具体详见附件1)。

二、核查方式

  核查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具体组织实施。核查由日常评估(60%)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年度测评(40%)构成,按照权重比例进行统计汇总,按得分从高到低确认排序。

日常评估

  主要核查政务公开组织保障工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推进全面公开、亮点经验等内容。

  其中,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每季度网站测评通报为重要依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由市政府办公室实地查看线下专区建设和线上测评为依据,亮点经验由各地各部门提供佐证材料,获国家、省级表彰和推广的,加5分,佐证材料一并报送。你建言,我来办活动及其它活动考评以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政务公开通报为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将根据日常台账记录,纳入统计。无相关任务的单位,按平均分计分。具体指标详见附件2

 四年度测评

  由第三方评估公司综合测评。(测评具体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综合考核

  (一)核查时间

  20201225—2021115

  (二)核查步骤

  1.自查。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各项核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

  2报送材料。各地各部门把2020年度政务公开总结和佐证材料于2021110日前报送至邮箱yczwgk@yichun.gov.cn

  3.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公司年度测评(20211月底前)。

  4.综合考评。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根据第三方评估和日常考评进行综合打分(20213月底前)。

  六、结果运用

  1先进单位评定。下发全年度政务公开年度考核通报,评选出4个县市区政务公开先进单位、1三区管委会政务公开先进单位、5个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先进单位。市直单位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县市区、三区管委会纳入年度高质量考核。

  2先进个人评定。在全市评选出10个政务公开工作先进个人。(市直单位4名,县市区政府5三区管委会1名)

  七、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一年复核工作,要按照要点内容,查缺补漏,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反映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本细则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负责解释在核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

  联系人:欧阳锦蓉、汪蕊;电话:07953273397

  邮箱:yczwgk@yichun.gov.cn

  地址:市政大楼327

  附件:1.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名单

  2.政务公开日常考核具体指标

  3.政务公开第三方年度评估测评具体指标

  202012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政务公开核查单位名单

 一、市直单位(31个)

  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市监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县市区(10个)

  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靖安县、奉新县、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

 三、三区管委会(3个)

  宜春经开区管委会、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管委会

附件2

政务公开日常核查具体指标

序号

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分值

评分

标准

1

政务公开组织保障工作

机构人员保障。县市区,三区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市直单位提供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县市区有专门机构、专人得满分;兼职人员得1分。2.5分)

2. 领导重视情况。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牵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每年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议不少于1次,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每年不少于1次。(2.5分)

3. 工作部署情况。出台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2.5分)

4.组织业务培训情况。一年不少于2。县市区组织两次不扣分,市直单位不参与核查。2.5分)

10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核查结果进行总体评价。

2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各地各部门梳理、编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按时完成满分,延期完成得1.5分,未完成0。(2.5分)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要求县、乡镇全覆盖,在县本级政府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栏展示。全覆盖得满分,县本级完成、乡镇部分完成得1.5分,只完成县本级得1分。(2.5分,市直单位不参与

规范设置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全部设置得满分,部分设置得2分,未设置不得分。(2.5分)

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等工作机制。建立制度、按时回应、有具体举措得满分,建立制度得1.5分,按时转办得1分。(2.5分)

10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核查结果进行总体评价,按照全部完成、部分完成、未完成依次扣分。

3

解读回应

1. 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同步。未同步解读一个文件扣0.5分,扣完为止。(2.5分)

2.是否民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如H5制作、到基层解读、现场解读、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形式多样满分,形式单一得2分。以各地各部门提供佐证材料为准。(2.5分)

3. “你建言、我来办”回复及处理情况,以季度政务公开通报为依据扣分。5分,未涉及单位取平均分)

10

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政务公开科通过佐证材料综合评估解读方式和效果;“你建言、我来办”回复情况根据季度督查通报和电话抽查综合评分。

4

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1.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的集中清理整治;全部按要求清理得满分,清理不到位得1.5分,被通报1,以专项检查通报为依据。2.5分)

2.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内容更新情况,以省级、市级网站监测通报为依据。2.5分)

3.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互动情况。有互动回应功能得满分,无互动回应功能不得分。2.5分)

4.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情况。按规格发布、内容齐全满分,内容不清晰1.5分,不按规格,发现抄袭情况1分。(2.5分)

10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根据季度督查通报、网站监测通报以及市法院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5

推进全面公开

重大决策预公开,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前,是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反馈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完成制度建设、标准和目录、并在实际工作中全链条操作得满分,部分缺失得2分,未做此项工作得02.5分)

各地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是否集中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全部办理并挂网得满分,部分挂网得2分,没有此项栏目不得分。2.5分)

《信息公开条例》网上知识竞赛组织开展情况。根据参与率和网上得分情况得分,参与率达到本地本部门公职人员人数90%以上得满分,参与率60%以上90%以下1.5分,60%以下不得分。2.5分)

依申请公开回复是否规范、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情况。根据市法院反馈和抽查得分,回复规范、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情况得满分,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回复不规范得2分,引起1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不得分。2.5分)

10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政务公开科根据第三方专业评估和平时抽查综合评分

6

亮点经验

1.获国家、省表彰和推广亮点经验情况。(表彰是指落款为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推广是指在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文件、会议及中央级、省部级媒体上推广宣传)。5分)

2.每季度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并有亮点经验介绍的,得满分,按时完成报送任务的,得2分,不按时完成不得分。5分)

10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每季度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不扣分。获国家、省表彰的,加5分。



附件
3

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年度测评具体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察内容

分值

责任单位

用权公开

规范性文件

1.专栏集中公开;
2.规范性文件公开要素完整;
3.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
4.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功能。

2

各地各部门

决策公开

1.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3.意见征集与反馈采纳情况、意见征集形式多样。

1.5

各地各部门

会议开放

1.部门办公会议制度;
2.会议开放信息(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等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学者等列席,增强决策透明度)。

1

各地各部门

权责清单

1.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情况。

1.5

各地各部门

机构设置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信息;
2.机构职能目录表。

1.5

各地各部门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财政资金

1.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
2.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1

市财政局

政府债务

1.定期公开其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

0.5

项目公开

1.向社会公开本级政府部门重点项目项目文本(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0.5

各重点项目单位

财政收支信息公开

1.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

0.5

市财政局

应急管理

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
2.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3.科普知识宣传等信息。

1.5

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事业性收费

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

0.5

市发改委

公务员招考

1.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信息。

0.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

生态环境

1.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信息;
2.城市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进展信息。

1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
2.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3.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
4.重大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信息;
5.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6.重大建设项目施工有关信息;
7.重大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8.重大建设项目竣工有关信息。

2

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行政审批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教育信息

1.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等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等信息。

1

市教体局

医疗卫生

1.医保监管工作进展信息;
2.疫苗监管工作进展信息;
3.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信息。

1.5

市医保局、市市监局、市卫健委

食品药品安全

1.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

0.5

监局

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2.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结果信息。

1

市应急管理局

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0.5

市市监局

市政建设

1.市政建设相关工作进展信息。

0.5

袁州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治安管理

1.治安管理相关工作进展信息等。

0.5

市公安局

土地征收

1.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
2.征收土地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一书四方案

1

市自然资源局

房屋征收

1.房屋征收公告;
2.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1

县市区政府

行政执法公示

1.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1

各地各部门

服务公开

互联网+政务服务

1.“一件事”“一链办等综合办事信息。

1

各地各部门

结果公开

审计公开

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1

市审计局

重点工作

1,重点工作、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等进展落实情况。

0.5

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

建议提案办理

1.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全文
2.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

1

各提案办理答复单位

解读回应

政策解读

1.政策解读内容规范性;
2.政策解读形式方式多样性;
3.政策解读与政策原文关联性;
4.主要负责人解读参与情况;
5.对基层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情况。

2.5

各地各部门

回应关切

1.对经济社会热点、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的主动回应信息;
2.主要负责人参与回应工作情况;
3.回应形式多样性。

1.5

各地各部门

平台建设

1.网站检索功能的实用性;
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情况。

1.5

市大数据管理局

在线互动平台实用性

1.“政民互动时效性。(是否超过7个工作日答复)

0.5

各地各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年报内容是否全面,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3.年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内容充实丰富,是否存在雷同现象。

1

各地各部门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

1.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规范性;
3.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工作信息;
4.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及业务培训信息;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规范性。

2.5

各地各部门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1.专题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展示。
2.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包括标准目录编制等。

1

各地各部门

营商环境

1.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及涉企政策发布。

1

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市监局商务局、工信局涉企相关单位

六稳六保

1.“六稳六保相关政策措施及解读、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等信息。

1

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等部门


  备注:未有具体复核指标单位取平均分,日常核查和第三方年度测评有些存在重叠,日常核查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第三方年度测评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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