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住房保障>住房分配与清退

宜春市中心城区公租房轮候家庭和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新申请拟获保障资格家庭名单公示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根据《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宜府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我办已完成2021年至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资格年审和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家庭的审核工作,本次共有356户家庭(其中多人家庭58户、单身家庭298户,总计470人)通过审核,现对以上拟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如对公式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3日前提供书面佐证材料报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宜阳大厦东座519室)。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城镇低保、8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本地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人保部门认定)、省部级以上劳模模范、荣立战时三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成年孤儿、三孩家庭(未成年),我办将实行优先配租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在4月3日前提交佐证材料至宜阳大厦东座519室,逾期未提供佐证材料或不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不再对其资格进行调整。

本次公租房申请均使用住建部开发的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审核,公租房申请家庭可下载手机“公租房”APP,在“办事指南”栏目中查询APP申请公租房的使用教程;在“资格申请”栏目中提交公租房申请;在“我的”-“我的申请”栏目中查询公租房审核结果与审核进展。

咨询电话:0795-3998173、0795-3563326

附件:《宜春市中心城区拟获得住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

宜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