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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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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咬定一个目标、发力五个突破、聚力八大攻坚”部署要求,按照“1356”的工作思路,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以稳就业工作为首责首业,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各项工作,着力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全面推动全市人社事业新发展,为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接续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宜春新篇章作出人社贡献。

一、持续推进就业质效双升,稳住就业基本盘

)高位推进“5+2就业之家”建设。全面落实“5+2就业之家”建设工作要求,建立“5+2就业之家”上下联动、挂点联系、定期调度机制,探索创新“5+2就业之家”运营管理模式,推广运用好“5+2就业之家”求职招聘软件加强市场对接融入,加强服务功能优化拓展,6月底前在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业园区、大中专院校高标准高质量建设“5+2就业之家”1844家。组织开展“5+2就业之家”建设运营情况评估,选树一批标杆“5+2就业之家”。充分发挥各级各类“5+2就业之家”牵引性、基础性作用,打造“5+2就业之家”宜春样板。

(二)不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制定出台我市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社会保障等支持体系,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支持。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和产业就业协同联动体系,探索建立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机制,推进实施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落实各类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将重点民营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范围,积极组织上门服务,打包落实政策。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支持多渠道就业创业。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预警监测,加强规模性失业风险政策储备,完善风险应对预案。

(三)兜住兜准兜牢就业底线。做好政策性岗位招聘招录工作,提前谋划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等计划,抓好青年见习岗位募集工作。对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健全劳务协作机制、转移就业促进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强化园区企业、重点项目与农民工供需对接,鼓励以工代赈吸纳就业做好脱贫劳动力和重点监测对象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服务,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退捕渔民安置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规模性裁员用人单位工作对接,有针对性做好失业对象就业、培训需求摸底和跟踪帮扶,平稳有序做好就业转移安置工作。

(四)切实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紧紧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869”行动计划,重点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农民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和创业培育工作优化提升“十个一”计划,培育一批优秀创业培训机构,全年完成创业培训10000人以上。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和政府贴息力度,推广就业之家线上申请渠道,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3亿元以上。大力培育创业孵化基地,争取新增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家。积极组织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项目选拔工作,做好马兰花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选手选拔、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等人员推荐等工作,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五)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依托宜春市劳动力地图项目,建立完善人力资源供需信息数据库。加强企业用工需求日常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开展惠企政策兑现、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等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密重点企业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频次。继续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做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孵化基地建设,继续加大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力度,培育一批本土行业领军企业和骨干企业。以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核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宜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系列活动。

二、稳妥推进社保改革,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

健全落实社会保险制度。稳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好各县(市、区)政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考核工作。深入实施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国家、省级统一部署,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促进过渡期结束后待遇平稳衔接。健全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加快发展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配合出台企业年金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序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工作。规范个性化代缴政策,稳妥推进城乡居保补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完善被征地农民参保政策,贯彻落实省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预存资金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健全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制度。积极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积极探索补充工伤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二)促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精准扩面专项行动”,持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扩面,巩固提升工业园区参保质量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落实困难群体、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政策。持续推动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健全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长效机制。

(三)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进实现全险种基金“一本账”管理,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规定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发放工作,提高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自主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适度调整因工致残人员伤残津贴等定期待遇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水平。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意见,落实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持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组织社保基金管理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推进风险防控信息化管理,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流程。常态化做好部、省下发疑点数据核查工作,探索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职业年金归集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逐步做实职业年金。

三、持续赋能用人主体和人才,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加快专技人才发展。贯彻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积极组织参加“才聚江西 智荟赣鄱”引才活动,持续开展1+N系列引才活动。深入推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赣鄱俊才支持计划双高项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重大人才选拔推荐。进一步落实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评审机制,探索拓展特色行业领域职称评审。落实继续教育配套政策体系,大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落实博士后创新发展九条措施,加大博士后站点建设及博士后招收力度,加强博士后站动态评估管理和服务,鼓励支持博士后参加创新创业、学术交流等活动。开展高层次人才联谊交流、服务基层等活动,引导广大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一线。

(二)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发展。贯彻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落实深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技工院校日常监督指导,督促指导技工院校整合优化资源扩大教育规模、深化产教融合,有针对性做好省级产业学院、重点特色专业群、一体化名师工作室等建设项目申报。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技工院校自主认定全覆盖,扩大自主认定企业遴选备案规模,引导各类机构积极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加强考评员、外部质量督导员专职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各类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宜春工匠选拔工程”“技能大师培养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深入挖掘高技能人才申报“赣鄱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项目,择优推荐选手和技术专家组长参加江西省第二届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培训长效监管制度,提高职业培训质效。健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制约管理制度,加大补贴对象身份甄别力度,把好资金审核拨付关口。抓实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三)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收入分配政策,健全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分配和管理监督制度,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健全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引导支持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支持乡村振兴。

(四)扎实做好表彰激励工作。指导规范开展市、县表彰活动,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活动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把涉及表彰活动的征求意见回复关,严防违规表彰活动。协助省厅开展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休假疗养。组织市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按照市委综合考核办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工作。

四、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为重点,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全面推进年”活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进万企”活动,推进劳动保障政策宣传进高校、企业、工业园区、平台。加强劳务派遣机构管理,规范劳务派遣机构经营行为。加强工时制度监管,规范特殊工时制度监管服务。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强化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

(二)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质效。完善工资支付保障体系。组织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开展根治欠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情况检查以及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赣鄱政府和国企项目无农民工欠薪项目创建,全面推广社保卡发放农民工工资。做好大龄和低技能农民工维权服务。强化欠薪信用惩戒,加强行政司法衔接。开展相关领域劳动监察执法行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

(三)提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能力。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开展预防化解重大集体劳动争议专项行动。落实重大争议应急联合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优势,最大程度方便农民工维权。加快推进基层调解组织、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仲裁机构建立“1+X”模式一站式调解平台。推进星级仲裁院创建评选活动。加强新就业形态争议办案指导,强化裁审衔接,推进全市“类案同裁”。

(四)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指导用人单位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以技能人才为重点,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发布重点产业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持续巩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成果,合理调整国企负责人薪酬计算基数,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管理。

(五)扎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与沿海地区劳务协作,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就业。积极推广“四创四导”孵化模式,支持农民工返乡留乡就业创业。开展“春暖农民工”“城暖农民工”等服务活动,做好大龄和低技能农民工各项帮扶和维权服务。聚焦重点行业、特色产业,选树一批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吸纳或输出劳务人员就业创业较多的劳务品牌。支持和引导家政服务业员工制转型发展,培育一批家政劳务品牌。

五、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与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化政治机关、民生部门、经济单位属性定位,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开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大讨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人社事业新发展若干措施,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市人社领域落地见效、开花结果。按照深化干部能力作风建设“1356”的工作思路,充分调动和激发人社系统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努力推动宜春人社工作进入第一方阵。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着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五当”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效。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实干实绩,进一步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社干部队伍

(二)着力实施“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在抓好员工录用等7项跨部门“一件事一次办”推广应用的基础上,着力推动“人社登记备案、招工、就业、创业、培训、工亡、非因工死亡、社会保障卡、人社信息查询”等11项人社内部“一件事”集成办理。针对新就业形态、老年等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常态化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局长走流程等活动,提升人社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全面落实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经办服务队伍教育监督。

(三)推进数字化人社建设。持续深化江西人社一体化平台的推广应用。深化人社领域数字化改革创新,优化人社管理和服务流程,提升人社业务服务质量。依托江西人社一体化平台,加快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办理。规划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身份认证、金融服务支撑渠道,深化人社领域全业务、全过程线上线下用卡,推广电子社保卡应用,逐步丰富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优化公共就业信息系统、公共招聘平台。推广和应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省级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智慧社保运行管理平台、电子劳动合同平台、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智慧监察”“互联网+调解”“智慧仲裁”系统、12333智能咨询服务系统。强化人社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开展人社行业网络和数据安全重点检查。

(四)加强综合性工作。扎实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着力构建全市人社系统协调统一、畅通高效的工作机制。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做好当前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从严从实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强调查统计部门工作协调和综治考核指标定期分析研判,压实基层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做好人社综合考评指标推进工作。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加强资金自查和专项检查。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财政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展人社领域矛盾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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