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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