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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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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宜市安办字〔202185号)要求,927日至30日,市安委办组织了4个督查组对全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安委办4个督查组重点检查了全市危货车辆数排名前四位的县(市、区),对拥有100辆以上危货运输企业实行了全覆盖。此次督查共检查危货运输企业24家,共发现问题隐患84条(详见附件)。从督查整体情况来看,各地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全市关于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策部署,突出危货车辆安全监管,充分运用第三方监测平台实行24小时监测并实施闭环管理,保障了全市危险货物运输领域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仍然发现不少危货运输企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要体现在:

(一)企业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安全管理措施有待加强。部分企业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如宜春广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江西大可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部分企业动态监控闭环管理不到位,对违规信息未及时处理,相关台账、佐证材料不齐全,如江西万事通运输有限公司对宜安行”APP上违规信息未及时闭环管理。普遍存在企业车辆档案资料不齐全、未更新现象;部分企业对不在线车辆缺少有效管理措施,车辆动态未及时掌握。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还有差距。 “政热企冷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高安市锦阳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甚至未制定方案,未作出安排部署。

(三)部分企业车辆行驶证使用属性和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由于历史原因,一些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为货运非危货运输车辆,而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排查整治工作需加快推进。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物品领域安全管理的通知》(赣安办字〔202163号)要求,加强危险物品领域安全管理工作。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从严督促危货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同时,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其他危货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全覆盖。

(二)强化管理措施。一是严把车辆准入关。相关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行驶证使用属性排查整治,严格核实车辆行驶证使用属性和道路运输证不一致车辆是否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将不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的两证不符车辆逐步清理出危货运输市场。二是进一步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督促企业不但要对在线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控,还要对不在线的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和管理,确保监控设备运转正常。要建立车辆动态日报、抽查营运、停运车辆轨迹等制度,掌握好车辆动态。三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要求企业对没在安全教育APP平台学习的从业人员开展线下培训,确保做到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全覆盖。

(三)立行立改,推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各地要举一反三,对照本次督查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反思当前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跟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并于20211028日前,将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向企业下达的整改通知单、指令文书、企业整改方案、企业整改复查申请及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复查(验收)有关佐证材料,未整改完成的原因说明等)报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后报市安委办。市交通局联系人:赵树清,电话:0795-355028113879586940),电子邮箱:ycygaqk@163.com

 

附件: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清单.doc

 

 

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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