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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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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奉新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531日至63日,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的统一安排,吉安市交叉检查组对我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督导,发现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3项重大隐患,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江西恒业化工有限公司环氧乙烷储罐和甲醇粗品罐存有物料,现场自控系统气动阀和气体浓度报警探头未通气或通电运行。

二是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超品种贮存,如乙酸酐未存放在C区而是存放在A区;甲酸、二甲苯、乙醇未存放于储罐区,而是桶装存放C区;甲醛未存放于3区,而是存放于C区;三乙胺、环己烷和氨水未存放于B区,而是存放于C区;氨水未存放于1区,而是存放于C区。

三是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液氨罐区多处线路祼露,不符合防爆要求。

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与公告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上述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3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上述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并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并落实隐患整改资金、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整改到位。

二、请你们对照此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督导发现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三、请你们负责上述企业3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复核工作,并于73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联系电话:3590918;电子邮箱:ycsajjerke@163.com

 

 

​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16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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