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决策公开>政策文件>政府文件>2019年>宜府字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蔡宜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蔡宜萍同志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84月起计算);

  钟勇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莉同志为明月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两年);

  刘灵灵同志为市卫健委副主任(挂职两年)。

201966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