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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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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字〔2012〕133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101号)精神,进一步准确全面地反映居民收支状况,根据全省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现就做好全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认识,高度重视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住户调查是准确了解居民家庭收入、消费及其生活状况的重要手段,是客观反映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渠道,是一项重要的民生统计调查工作。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有利于打破住户调查城乡分开进行格局,有利于准确提供全体居民收入、支出以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等相关信息,有利于客观反映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和农民工、贫困人口等群体生活状况,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关系到对民生工程实施成效考核的准确性,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服从大局、积极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今明两年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紧盯目标任务,细化改革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一是精心做好前期准备。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方案,建立调查制度,落实调查人员,及时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动员、业务培训和调查摸底等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核查,确保样本抽选基础资料全面、准确。

二是严格确定调查样本。为提高样本的代表性,要按照数量与类型要求,认真筛选确定组织实施住户调查的样本,在10个县(市、区)中,袁州区住户调查为12个调查小区、120户常住户,其余9个县(市)住户调查均为10个调查小区、100户常住户。

三是跟踪调度工作进度。依据全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总体要求,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步调一致协同推进,其中:9月15日之前,落实新住户调查网点辅助调查员的选聘工作;9月20日之前,绘制好调查小区图,各调查小区完成80-100户小区建筑物情况,以及住宅基本信息、住户基本信息和举家外出情况等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问卷,要求袁州区不少于1000户、其余9个县(市)不少于800户;9月25日之前,抽选好样本住宅和样本户,落实调查户;10月上旬,做好新住户调查网点辅助调查员、记账户的培训工作;10月下旬,完成调查户开户工作;11月1日开始试记账;12月1日正式记账,确保新的住户调查网点规范有序运行。

三、明确要求,保证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顺利推进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支持和配合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调查工作所需经费要分级负担,实行预算管理,对样本抽选工作所需经费要给予倾斜性支持,日常调查所需经费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强化分工协作。建立市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队长和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统计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农办、广播电影电视局、民政局、城管局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应成立相应机构,国家统计局宜春调查队负责本市范围内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具体指导。各地涉及相关业务工作,由国家调查队组织实施,对未建立国家调查队的,由县级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是严把数据质量。数据质量是住户调查工作的生命,也是衡量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各地统计调查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坚持独立调查、独立上报,确保调查质量,规范数据管理与发布。切实做好住户调查数据的审核评估,保证调查结果及时、准确、完整。同时,要发挥新闻媒体的阵地优势,积极宣传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和步骤,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和调查对象的理解与支持,并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机制。

特此通知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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