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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长助理刘德生同志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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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字〔2007〕12号


关于市长助理刘德生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市长助理刘德生同志协助市长、分管副市长分管城乡规划、建设、房产、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中心城规划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城综合执法方面的工作。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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