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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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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人字〔2007〕20号


关于杨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杨敏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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