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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便民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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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市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该目录共收集便民服务事项1081项,涉及部门单位50个,其中,婚育收养18项、就医保健14项、教育培训75项、就业执业41项、中介服务16项、证件办理60项、社保救助93项、房屋租售94项、公共安全43项、交通旅游38项、纳税缴费437项、气象环保28项、司法公证23项、场馆设施21项、三农服务38项、民族宗教2项、工商管理3项、国土资源31项、金融服务3项、备案登记3项。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依照事项目录开展便民服务,切实做到“目录之外不可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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