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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商贸流通部门下属单位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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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

为及时了解掌握商贸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加强对下属单位服务和联系,强化内贸企业运行监督管理,确保商贸流通业健康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商贸流通部门下属单位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商贸口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管理,把企业经营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布置企业监管工作,明确一名副职负责分管下属企业,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面对面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及时解决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开拓创新、做大做强,不断提高流通企业现代化经营水平。

二、帮助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商贸口各主管部门要按照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要求,督促下属企业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全年生产经营目标,科学制定各项具体经营指标,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予以落实,实行年度目标考核。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市场营销、岗位职责、财务管理、绩效考核、业务培训、统计分析、审计监督和信息报送等规章制度。下属企业原则上按季度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季度企业经营情况、生产销售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意见建议等信息。各主管部门依据收集的信息资料,每个季度将整理、分析、汇总的企业经营和运行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工交科,供市政府领导了解掌握。

三、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有效监督。商贸口各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单位的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纳税情况、收入分配情况和资产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及时掌握下属单位的重要经营活动和重大资金流向,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下属单位要建立健全资产、财经审计监督制度,每年开展内部审计检查,对违反财务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进行清理检查;要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资金使用和报账逐级签字审批手续,严禁做假账和账外账。

四、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商贸口各主管部门党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一岗双责”,注重抓好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布置和检查下属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人员管理办法,提高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人性化管理水平,从利益调整、环境优化和制度健全等方面为预防腐败提供保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经过集体研究并上报批准,防止个人动用或挪用企业资金。严禁向下属单位搞摊派、报销开支,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和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

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商贸流通部门下属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和职工存在的困难问题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图享受、不讲排场,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推动企业的发展上来。

 

 

 201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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