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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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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宜春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17日

宜春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政务服务网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74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字〔2015〕20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导航、统一认证、统一申报、统一办理、统一查询、统一互动、统一评价”总体要求,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包括公共服务,下同)、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省市县三级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网上审批系统、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电子政务共享数据交换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等“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逐步形成品牌一体化、服务规范化、办事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覆盖全市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2015年度,市县两级完成本级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具备网上展示、咨询、查询功能;市本级(有条件的县级)完成网上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无缝对接本级政务服务网,具备网上申报、受理、办理等功能。2016年底前,县级政府全面完成网上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无缝对接县级政务服务网。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标准,分级建设。严格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统一标准规范和身份认证、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统一页面设置和版面风格。市、县(市、区)分别负责本级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

  (二)纵向联动,横向协同。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承载政务服务平台在全市范围的应用,横向覆盖各级政府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运行机制;纵向联通省市县三级,实现上下联动。

  (三)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整合、利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现有资源,推进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和信息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已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建设了县级电子政务平台的县(市、区),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实施指南》和《江西政务服务网集成对接规范》进行升级改造,不再另行建设。

  (四)全面部署,同步推进。开展行政权力、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再造,建设市、县(市、区)政务服务网分厅,同步开展全市网上行政审批等系统升级改造,确保政务服务网建设整体推进。

  (五)需求主导,突出重点。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办事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办理事项为主线,以向个人和法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为重点,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六)责任明晰,统一管理。便民服务事项由市本级直属部门按照自身职能上传并负责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行维护制度,保障平台正常运行、保证数据及时更新。统一规范,内容保障,互联、互通、互动。

 三、建设内容及任务

  宜春政务服务网建设包括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网上审批系统(包括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基础设施支撑平台五方面内容。

  (一)建设全市政务服务网。

  建设内容:宜春政务服务网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统一版面设计和标准规范,利用已有的基础设施、审批系统和应用平台,负责宜春政务服务网建设。与江西政务服务网、县(市、区)三级平台互联互通,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电子监察、互动交流等服务功能于一体,面向个人和法人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网上评价等服务的统一互动窗口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建设任务:

  1.建设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网分厅。按照《江西政务服务网(市、县)分厅实施指南》要求,建设页面风格统一、栏目内容统一、分类方式统一的江西政务服务网宜春市和县(市、区)分厅。2015年8月,完成项目招投标。2015年12月初,完成建设并上线试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对接各系统(平台)。2015年11月底,完成市级政务服务网与本级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的对接。2016年12月底,完成县级政务服务网与本级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的对接。[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3.实现便民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利用省级建设的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完成便民服务事项信息要素的录入。对各部门可提供在线办理的便民服务业务系统进行深度对接,对没有在线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办理。2015年12月初通过宜春政务服务网分厅和各县(市、区)分厅实现在线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评价等功能。[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

  (二)完成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升级改造现有网上审批系统(包括建设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网上审批子系统和事项梳理子系统),作为政务服务网的内部统一支撑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网运行,可并联的事项并联审批,部门自有专业系统与网上审批系统对接。

  建设任务:

  1.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填报。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完成审核后,利用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进行填报,实现行政权力事项的登记、审核、变更、下放、拆分、取消、统计汇总等日常管理。2015年8月底前,完成市本级、各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的填报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

  2.优化提升现有网上审批系统。按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对现有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升级优化。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市本级级网上审批系统的优化提升;2016年底前,完成县级网上审批系统的优化提升。[责任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务信息化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3.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将涉及企业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和流程再造,全部由串联改为网上并联审批办理,实现全市范围内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或技术改造)并联审批。2015年9月底,完成市级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和再造,2015年底前,上线试运行;2016年3月底前完成县级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2016年底前上线运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务信息化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4.工商企业登记注册网上并联审批子系统。将涉及企业注册登记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和流程再造,全部由串联改为网上并联审批办理,实现全市范围内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2015年底前完成市级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子系统上线试运行;2016年底前完成县级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子系统上线试运行。[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务信息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三)完成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升级改造现有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对网上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药品采购招标、民生及行风、司法执法、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进行监管、监督,为有关部门提供支撑服务。

  建设任务:完成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与网上审批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药品采购招投标系统、司法执法系统和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完成与市、县(市、区)部门自有审批系统及相关业务系统(如阳光医药)的对接;各级各部门要协调好部门自有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开发商,按照《江西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业务接入标准》、《江西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接口标准规范》实现对接。与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同步实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四)完成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升级改造。

  建设内容:升级改造现有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域之间不同业务应用的数据交换。

  建设任务:优化升级现有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实现全市各地各部门异构、同构业务系统之间的对接,实现在线、实时、定时的数据采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2015年9月底,完成现有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各县(市、区)政府]

  (五)基础设施支撑平台。

  建设内容:建设市级政务云平台,通过虚拟化方式为市级、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网分厅、网上审批系统、统一监察平台、统一交换平台等系统提供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服务。

  建设任务:基础设施支撑平台(政务云平台)原则上由市级统一建设,对于有人力资源支撑、财政资金支持和具备机房环境的县(市、区),也可建设县级基础设施支撑平台。2015年8月底前,完成软硬件的采购和部署。[责任单位:市政务信息化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宜春政务服务网,推行网上办事服务是顺应信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具体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三单一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二)强化分工协作。宜春政务服务网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沟通,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编办要指导行政权力事项及其信息要素的梳理、初审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要负责行政权力事项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合法性审查和审核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网上并联审批流程的梳理和网上审批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牵头组织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协助做好网上审批系统改造工作;市政务信息化办要做好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其他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本部门权责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录入,以及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三)加大保障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资金和人员保障力度,落实政务服务网县(市、区)分厅建设和全省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培训等配套资金,市级负责政务云平台的建设资金保障,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网分厅和省里统一开发软件(网上审批升级改造、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共享数据统一交换平台升级改造、统一事项梳理子系统和网上并联审批系统)部署实施经费由各县(市、区)负责。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业务梳理、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牵头负责、协调这项工作,确保平台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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