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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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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字〔2005〕118号

 

本办各科(办、室、队):
  经市政府办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
  陈 宇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外经科科长;
  聂 琳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李隆清同志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复议应诉科副科长。

 

 二OO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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