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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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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发〔2005〕90号

 

袁州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予以下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创建责任单位

 

 二OO五年十月二十日
宜春市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进一步巩固创“三城”成果,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努力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等基础上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宜春市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作为改善城市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为民工程来抓;作为加快城市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来抓;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宜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长效工程来抓。
二、创建目标
在巩固2004年已获得省级卫生城市的基础上,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创建,宜春市在2007年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
三、国家卫生城市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
申报城市必须是省级卫生城市,同时具备以下10个基本条件,才能申报国家卫生城市:
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⑵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⑶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⑷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⑸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⑹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的文件;
⑺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⑻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⑼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⑽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在省爱卫会的帮助指导下,申报城市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形成,省爱卫会方可向全国爱卫会推荐。
2、调研
全国爱卫会接到省爱卫会对申报城市的推荐申请后,将委托该城市所在地区以外的1个国家卫生城市评审组,在接到推荐申请后1个月内组织调研。调研采取暗访方式进行。
3、考核鉴定
经过调研已具备考核鉴定条件的城市,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委托该城市所在地区以外且未参与调研工作的另一个国家卫生城市评审组,在1个月内组织考核鉴定,卫生、建设、环保等全国爱卫会成员单位和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派员参加。
4、社会公示
对经过评审考核鉴定已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城市,全国爱卫会将以适当的形式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城市,视具体情况推迟或取消命名。
四、《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创建责任单位
(见附件1)
五、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1、2005年8月底前,宜春市人民政府正式向省爱卫会提交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请;
2、2005年底前,争取省爱卫会的技术指导;
3、2005年9月-2006年6月,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第一轮创建;
争取市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城区病媒生物防治中确保老鼠、苍蝇、蟑螂密度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蚊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4、2006年6月-12月,进行第二轮创建(巩固提高阶段),争取省爱卫会的第二次帮助指导并正式向全国爱卫会推荐;
5、2007年元月,争取全国爱卫会评审组的调研暗访;
6、2007年2月,争取国家卫生城市评审组的考核鉴定。
六、创建工作重点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城市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是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必备条件,没有污水处理厂,就没有资格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因此,要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确保2006年12月底以前竣工运转,且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2、增加环卫设施投入。国家卫生城市对城区公共厕所和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都有严格的要求,我市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数量不足,差距较大,要加大投入,力争2006年12月底以前,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3、增加病媒生物防治经费投入。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是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必备条件,也是国家卫生城市的“入场券”。我市鼠、蚊、蝇、蟑螂的密度去年虽已基本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但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差距较大。由于没有专项经费投入,鼠、蚊、蝇、蟑螂的密度很容易反弹,因此,要增加投入,开展经常性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确保鼠、蚊、蝇、蟑螂的密度按期达标。
4、全民参与,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健康教育涉及面广,检查抽考人员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举办健康教育培训班,全民参与,普及卫生、健康知识,确保健康教育抽考全部达标。
5、收集资料,建立档案。资料考核是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收集整理2004年至2007年的资料,分类建档。
6、集中整治“六小”行业。小餐馆、小理发店、小副食店、小食杂店、小烤卤店、小糕点作坊等“六小”行业大多数不符合卫生条件,是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的难点。市、区卫监部门要对“六小”行业进行几次集中整治,确保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达标。
7、以联创联建文明社区为平台,开展创建卫生社区、卫生街道活动。2006年底,城区7个街道办事处都要建成卫生街道,所有的社区居委会都要建成卫生社区。
8、加大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环境卫生和农贸市场卫生的整治力度,确保这些场所的卫生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
七、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保障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成立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与宜春市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所有创建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卫生局,游从焕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小红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具体工作,下设材料组、技术组、督查组。材料组4人,由市直卫生系统派员;技术组6人,由创卫领导小组主要业务部门(城管、环保、卫生等)派员;督查组12人,由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派员。
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干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健康、提高市民素质的迫切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专人,安排经费,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干部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宣传、新闻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因特网等现代新闻媒体,有组织、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地宣传创建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组织专访,开辟专栏,增设专刊,开设专题及时报道我市创建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活动情况,及时宣传创建工作的好人好事,对脏乱差单位给予曝光,并实施追踪回访,直至问题彻底解决。要广泛发动,使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强大合力。
3、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07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市创卫领导小组要将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的任务责任落实到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责任状,收缴责任保证金,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一把手”负责制、层级负责制。联创联建文明社区包片领导机关和挂点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将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工作列入联创联建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4、整体推进,分段实施
按照全国爱卫会新出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市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要逐块逐项推进创卫工作,制订出创卫工作实施具体计划,并逐步实施。对创卫中的重点、难点工作,要采取分阶段、集中精力,打战役的方式解决,并逐步建立市民自治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
5、强化检查,奖优罚劣
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工作机制是:以市民为主体,以社区为平台,以街道为单元,以参与联创联建的单位为纽带,在驻社区单位的参与下,开展中心城区创新中国成立家卫生城市活动。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各社区每周对所辖区域内的单位、居民区、公共场所、小街小巷进行检查评比一次;各驻片街道每月对所辖社区检查评比一次;创卫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创卫办督查组经常性明查暗访、督促检查。检查评比结果,通过简报、会议、新闻媒体等进行通报,对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差的单位,特别是屡推不动、影响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达标的单位,除新闻媒体曝光外,还要扣除责任保证金,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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