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3日,我局受理了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单位临时名录变更的申请。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0号)第七条、第十三条规定,经审查,该公司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的条件,现予以公告。
序号 |
单位 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 方式 |
有效期 |
1 |
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秦玉飞 |
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
江西省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
电视机(含CRT和液晶)、微型计算机(含CRT和液晶)、电冰箱、洗衣机、空调。 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
0795-6833666 |
2023年4月17日—— 2025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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