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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宜春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时间: 2020-12-31 11:38 来源: 市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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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2017年10月24日,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印发《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启动长江沿线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2017年至2020年,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江西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形成省级成果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验收。2020年8月1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各市按照省级管控要求,结合区域发展格局,制定设区市级管控要求和具体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流域生态功能为目标,按照“守底线、优格局、提质量、保安全”总体思路,我市在江西省“三线一单”技术成果的基础上,编制形成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构建全市分区环境管控体系。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

  3.《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4.《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基础分析,建立工作底图。收集整理基础地理、生态环境、国土开发等数据资料,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和可靠性分析,建立基础数据库。对相关规划、区划、战略环评的宏观要求进行梳理分析。开展自然环境状况、资源能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形势等方面的综合分析,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底图。

  (二)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识别生态空间。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识别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生态空间用途分区和管控要求,形成生态空间与生态保护红线图。

  (三)确立环境质量底线,含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开展水、大气环境评价,形成水环境质量底线、允许排放量及重点管控区图,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允许排放量及重点管控区图。开展土壤环境评价,形成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及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图。

  (四)确定资源利用上线。含评估年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利用上线指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评估,形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图等图件。

  (五)综合各类分区,确定环境管控单元。结合生态、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及自然资源的分区成果,衔接镇街行政边界,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形成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六)集成“三线一单”成果。形成矢量数据、研究报告、技术文本、图册成果,并将成果纳入国家、省、市“三线一单”数据共享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发展改革、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部门,组织开展全市“三线一单”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及时跟进、协调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强化资金技术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切实保障“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编制实施、应用维护、评估更新和宣传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刚性约束。本方案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我市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建立健全我市“三线一单”应用成果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将各地各单位实施“三线一单”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定期跟踪评估实施成效,加强监督考核,推进实施应用。

  (解读人:刘健聪,联系方式:399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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